跳到主要內容

黃耀明﹕性歧視不諮詢感恥辱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19日 06:35
2013年0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商討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落實情况,不少團體關注政府未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作諮詢,質疑是違反公約。「出櫃」藝人黃耀明說,他25年前已透過歌曲《禁色》,表達偏見與歧視,又對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卻不作諮詢,感到恥辱。


「大愛同盟」成員、同性戀者黃耀明昨出席立會會議,他表示,立法會去年11月否決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議案,「這事對我是很大傷害」,因此領頭組織「大愛同盟」,向公眾解釋同志遇到的歧視及偏見。他指歐美國家過去一年將同志平權推至更高層次,如討論同性婚姻,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連開始反歧視討論諮詢也不能開始,遑論立法,「實屬恥辱」。


不想再唱《禁色》

黃耀明說,不想再唱25年前撰寫的身為香港青少年活在偏見歧視的歌曲《禁色》,期望盡快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對不同性傾向免受歧視的承諾。


另外,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指出,警方近年以《公安條例》檢控示威者次數,由2003年的2人升至2011年的高峰54人,又指條例下的「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控罪門檻極低。他表示,近年多次大型示威行動中,警方大規模拘捕示威者,當中只有3%至15%遭起訴,質疑是否選擇性檢控,抑或警方濫捕以結束示威。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