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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失婚婦求診時認識「同病相憐」的中醫師,同獲第二春,二人雖沒結婚但嚴如夫妻,胼手胝足辦好醫館,惟中醫師未立遺囑便病逝,疏遠多年的醫師親兒突然現身爭奪遺產,案件經審訊後,高院昨裁定婦人不問回報,與醫師同甘共苦十多年,可獲分大部分遺產,共值至少270萬元。
判獲分270萬元
暫委法官貝偉和在判辭指出,原訴人麥玉琼(68 歲)有齊人證物證,足可信納她自1993年與中醫師黃華偉是無名有實的「夫婦」,而並非如被告人黃德勝所說,她僅為醫館員工。法官又指出,大量生活照證明麥與黃華偉,以及兩名麥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就如一家四口,黃為兩「女兒」供書教學,「女兒」結婚又送贈金錢。麥多年來不辭勞苦採藥及打理醫館,對黃華偉的生意貢獻良多。麥的親友亦證明,黃華偉病危前已表明遺產留給麥。
父死後親兒方現身爭產
法官續稱,黃德勝與父親20歲才首次見面,關係一直疏離,但他作供時誇大其辭。黃德勝審訊時稱,每次從澳門訪港探父皆逗留兩周,但入境記錄顯示他每次訪港皆只停留約兩小時。其父病重時,一切文件皆由麥代簽,他只是在父死後才現身欲承繼遺產。麥按判決可獲一幢於1999年以118萬元購入的深水埗耀昌隆大樓物業及約50萬元存款。法官又認為黃華偉曾為黃德勝在澳門置業,不至於不留分文給他,故下令他和麥均分現值214萬元的股票資產。
【案件編號:HCA850/09】
判獲分270萬元
暫委法官貝偉和在判辭指出,原訴人麥玉琼(68 歲)有齊人證物證,足可信納她自1993年與中醫師黃華偉是無名有實的「夫婦」,而並非如被告人黃德勝所說,她僅為醫館員工。法官又指出,大量生活照證明麥與黃華偉,以及兩名麥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就如一家四口,黃為兩「女兒」供書教學,「女兒」結婚又送贈金錢。麥多年來不辭勞苦採藥及打理醫館,對黃華偉的生意貢獻良多。麥的親友亦證明,黃華偉病危前已表明遺產留給麥。
父死後親兒方現身爭產
法官續稱,黃德勝與父親20歲才首次見面,關係一直疏離,但他作供時誇大其辭。黃德勝審訊時稱,每次從澳門訪港探父皆逗留兩周,但入境記錄顯示他每次訪港皆只停留約兩小時。其父病重時,一切文件皆由麥代簽,他只是在父死後才現身欲承繼遺產。麥按判決可獲一幢於1999年以118萬元購入的深水埗耀昌隆大樓物業及約50萬元存款。法官又認為黃華偉曾為黃德勝在澳門置業,不至於不留分文給他,故下令他和麥均分現值214萬元的股票資產。
【案件編號:HCA8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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