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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失業失戀 破產婦燒炭亡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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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20日 06:35
2013年02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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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破產人數上月創出22個月新高下,大埔前晚深夜揭發涉及破產人士的自殺事件。一名疑不堪破產、失業及失戀三重打擊的失婚婦,被發現在寓所內燒炭昏迷,送院不治。警員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列自殺案處理。


約晚膳沒現身 姐接「死亡短訊」

女死者蔡倩儀(譯音),28歲,據悉她與前夫育有兩名年幼兒子,惟夫婦因感情問題離婚,其後蔡婦與另一名男子拍拖,一同租住大埔尾村一村屋單位。年前蔡婦疑因經濟問題申請破產,需度過4年限期的破產令生活,再加上近期蔡婦失業兼與男友感情觸礁,疑三重困擾下萌死念。


消息稱,蔡婦前日原約了姐姐、姐夫及前夫晚膳,但她未有依時出現,姐姐更接獲她傳來的「死亡短訊」,眾人隨即趕往她位於大埔尾村的寓所查看,發現她昏迷房間牀上,身旁擺放一個僅餘灰燼的炭爐,遂報警,蔡女由救護車送院搶救,證實不治。


律師:近年破產多因過度消費

近期樓市大旺,但今年1月卻錄得837宗破產,比去年同月急升六成,屬22個月高位。


律師謝連忠解釋破產的原因近年有所轉變,以往破產多涉負資產、失業等問題,但近期破產人士卻多是有工作而無物業的,他們陷入債務深淵,主因可能是消費過度致入不敷支,要靠「碌卡」或貸款支持生活,卻沒物業可套現,最後被迫破產。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社工謝素虹則指出,不少人在面對破產也會產生難堪感覺,除感內疚及自責外,更會覺得個人聲譽與尊嚴受打擊。此外,當事人在破產令期間的生活會受到規限(例如不可以搭的士及外遊等),很多時為避免不必要花費,或因擔心破產人身分暴露遭人冷眼及影響工作,以致減少外出及刻意迴避社交活動,這會對情緒造成很大困擾。


謝素虹認為,只要處理得宜,破產的市民也可以成為一個身心健康的人,例如決定申請破產前,應先與家人商訂破產後的家庭開支及工作計劃,破產令生效期間則應尋找適合自己的免費社區活動,保持身心健康,緊記不要將快樂與金錢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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