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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重遇 父五度非禮弱智女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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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21日 06:35
2013年02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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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子在街頭重遇分開多年、輕度弱智的14歲親女,二人自此過從甚密,大街大巷「攬攬惜惜」,兩赴離島開房,兩父女更肉帛相見,父親並教導女兒性交。父親昨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5項非禮罪,還押候判。


短訊「老公老婆」相稱 播兒童色情片

41歲被告任保安員,1994年首次結婚,97年與妻子誕下事主X,2001年離婚。此後兩度結婚,與其中一妻誕下10歲兒子,案發前則與女友育有一女兒。他承認去年7月至8月五度非禮X,其中一項為否認亂倫罪的交替控罪,及擁有3段兒童色情影片,其中兩段為成人與女童性交。


X自4歲隨母親生活,與被告失去聯絡,至2010年3人相遇後保持聯絡。X去年6月獲被告相贈手機,後來外出與被告通宵相聚。母親起疑,發現兩父女在短訊中以「老公老婆」相稱,8月初報警。X向警方透露與父親曾在青山灣泳灘席地而睡,被告主動擁吻及隔衣撫摸X胸部至翌晨,又於青田路行人天橋擁吻。她又造訪父親的良景邨寓所,一起沐浴後躺在牀上接吻,被告隔着胸圍撫摸X胸脯。


X續指與被告7月18日到大嶼山,在度假屋裏被告只穿內褲,並脫去X上衣,強捉X的手隔着內褲握住其陽具。被告曾壓在X身上,又給X服避孕丸。8月3日二人到南丫島過夜,被告播放兒童色情影片「指導」X如何性交,片中兒童僅4、5歲。被告及後脫光彼此衣服及壓向X,沒戴避孕套,陽具曾碰到X的私處,在X私處上留下黃色液體。X表明願意這樣做,感覺被告陽具時軟時硬。事主8月9日接受法醫檢驗,未能證明曾與成人性交。


法官直斥父女間短訊內容「不堪入目」,又指被告何以未察覺女兒智商低。辯方稱X入讀主流中學,被告不覺X有問題,如今反懷疑自己智商亦有問題,因而遺傳給X。法官索取背景、心理等報告,命令被告接受智商測試,下月19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4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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