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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機電署巡查信科工程負責維修保養的升降機,檢查未及一半已有5部違反維修實務指引,須暫停使用,這家公司維修升降機的水準使人懷疑,機電署應盡早完成巡查,交代情况,重建公衆對升降機安全的信心。升降機維修保養關乎人命安全,業主住客是使用者,應該更加主動積極督促管業處或立案法團,聘請維修保養公司的時候,必須以安全第一為優先考慮,不應該將貨就價自陷險境;而機電署要改善現時的監察制度,檢討記分制,公布更多資料給公衆參考,以便揀選專業、負責任的維修保養公司,提高升降機的安全系數。
鋼纜可用10年兩年便斷
還有升降機用此鋼纜嗎?
關於北角英皇道昌明樓升降機急墜事故,根據機電署初步調查,迄今已知有3種情况,包括4條鋼纜同時斷裂,斷口出現鏽蝕;鋼纜過幼,直徑減少了11%,超過減少10%的最小安全度;另外是緊急煞停系統(即安全鉗,又稱限速器)失效。特別是限速器未發揮作用,機電署副署長薛永恒表示乃在本港首次發生,性質十分嚴重,這個也是機電署即時巡查由信科維修保養的248部升降機的原因,要確保沒有昌明樓的情况。
機電署2009年曾經檢查出事升降機,當時並未發現任何問題,去年11月,出事升降機曾作年檢,而鋼纜和一些部件鏽蝕情况惡劣,並非一朝一夕使然,年檢時應該已存在,這次年檢情况,會是機電署調查重點之一。還有是出事升降機的鋼纜,約1年半前更換,一般而言,這類鋼纜可使用10年,這麼快就出事,而且同時斷裂,箇中發生了什麼事?若鋼纜質量有問題,其他升降機用了同類鋼纜就處於險境,機電署要盡快處理,確保無同類隱患。表面上,出事升降機新換鋼纜通過檢查,應該安全才對,仍然急墜傷人,是否涉及疏忽等人為因素,值得注意。
信科工程為248部升降機維修保養,機電署到昨日巡查了147部,已經發現有5部未符合維修實務指引的要求,須暫停使用。不過,信科維修保養的升降機分佈在哪些大廈,機電署不公布,公衆除非主動有意識地了解,否則難以知道;以往,公衆可在升降機內看到「准用證」,上面有維修商、負責工程師和准用屆滿日期等內容,現時准用證只有屆滿日期,維修保養公司的名字則貼在大堂。維修保養資訊分開處理,未能讓人一目了然,弱化了公衆關注升降機安全的意識,從實務操作而言,看不到這樣處理的必要性,機電署應該考慮,恢復過往做法,方便公衆了解升降機維修保養情况。
公衆要督促安全第一
勿以價低者得為考慮
另外,機電署2009年引入升降機維修保養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把35個承辦商的得分和排名資料放上機電署網頁,供公衆查閱,不過,得分和排名的參考價值效用不大。記分制以100分為滿分,而網頁呈現的資料,最低分的承辦商只有50分,與得到100分的承辦商同樣名列榜上,同樣是合資格承辦商,機電署明言不會以記分制為執法依據。事實上,一些長期低分的承辦商仍能繼續經營,使得在排名與得分被理解為程度不同而已,並不代表承辦商優劣,這樣在揀選承辦商時,收費高低或其他因素可能更具有關鍵作用。近年,升降機接連發生斷纜事故,是否與此有關,值得關注。我們認為機電署應該檢討記分制,強化其效用,使排名得分變得有實質意義,成為公衆揀選承辦商的參考資料。
另外,機電署現在約有20名人員,負責全港超過6萬部升降機和超過8000部自動電梯的檢查工作,單就升降機而言,現在每年檢查約1萬部,即使升降機數量不增加,每部電梯最少要6年才再獲機電署人員檢查。升降機安全關乎市民生命安全,政府應該增撥資源給機電署增加人手,加強巡檢升降機。特別是上世紀60、70年代,本港大興土木,應付人口激增,當年興建的樓宇,現在樓齡介乎40至50年,前年,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任發展局長時曾在立法會表示,本港樓齡達到50年的樓宇,每年約以500幢的速度增加。樓宇老化,設施也相應老化,升降機安全肯定是值得關心的問題,政府要配備足夠人力和設施,應對需求。
除了政府應盡責任,公衆更要自覺地關心升降機安全,促使業主立案法團或管業處揀選維修保養承辦商時,勿以價低者得為準則,應該更着重專業與歷來工作表現,即是以安全第一為首要考慮。只要公衆自覺和積極參與,淘汰不及格的市場參與者,就可以提高升降機維修保養水準,使市民大衆的性命安全得到更大保障。
歡迎回應 [email protected]
鋼纜可用10年兩年便斷
還有升降機用此鋼纜嗎?
關於北角英皇道昌明樓升降機急墜事故,根據機電署初步調查,迄今已知有3種情况,包括4條鋼纜同時斷裂,斷口出現鏽蝕;鋼纜過幼,直徑減少了11%,超過減少10%的最小安全度;另外是緊急煞停系統(即安全鉗,又稱限速器)失效。特別是限速器未發揮作用,機電署副署長薛永恒表示乃在本港首次發生,性質十分嚴重,這個也是機電署即時巡查由信科維修保養的248部升降機的原因,要確保沒有昌明樓的情况。
機電署2009年曾經檢查出事升降機,當時並未發現任何問題,去年11月,出事升降機曾作年檢,而鋼纜和一些部件鏽蝕情况惡劣,並非一朝一夕使然,年檢時應該已存在,這次年檢情况,會是機電署調查重點之一。還有是出事升降機的鋼纜,約1年半前更換,一般而言,這類鋼纜可使用10年,這麼快就出事,而且同時斷裂,箇中發生了什麼事?若鋼纜質量有問題,其他升降機用了同類鋼纜就處於險境,機電署要盡快處理,確保無同類隱患。表面上,出事升降機新換鋼纜通過檢查,應該安全才對,仍然急墜傷人,是否涉及疏忽等人為因素,值得注意。
信科工程為248部升降機維修保養,機電署到昨日巡查了147部,已經發現有5部未符合維修實務指引的要求,須暫停使用。不過,信科維修保養的升降機分佈在哪些大廈,機電署不公布,公衆除非主動有意識地了解,否則難以知道;以往,公衆可在升降機內看到「准用證」,上面有維修商、負責工程師和准用屆滿日期等內容,現時准用證只有屆滿日期,維修保養公司的名字則貼在大堂。維修保養資訊分開處理,未能讓人一目了然,弱化了公衆關注升降機安全的意識,從實務操作而言,看不到這樣處理的必要性,機電署應該考慮,恢復過往做法,方便公衆了解升降機維修保養情况。
公衆要督促安全第一
勿以價低者得為考慮
另外,機電署2009年引入升降機維修保養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把35個承辦商的得分和排名資料放上機電署網頁,供公衆查閱,不過,得分和排名的參考價值效用不大。記分制以100分為滿分,而網頁呈現的資料,最低分的承辦商只有50分,與得到100分的承辦商同樣名列榜上,同樣是合資格承辦商,機電署明言不會以記分制為執法依據。事實上,一些長期低分的承辦商仍能繼續經營,使得在排名與得分被理解為程度不同而已,並不代表承辦商優劣,這樣在揀選承辦商時,收費高低或其他因素可能更具有關鍵作用。近年,升降機接連發生斷纜事故,是否與此有關,值得關注。我們認為機電署應該檢討記分制,強化其效用,使排名得分變得有實質意義,成為公衆揀選承辦商的參考資料。
另外,機電署現在約有20名人員,負責全港超過6萬部升降機和超過8000部自動電梯的檢查工作,單就升降機而言,現在每年檢查約1萬部,即使升降機數量不增加,每部電梯最少要6年才再獲機電署人員檢查。升降機安全關乎市民生命安全,政府應該增撥資源給機電署增加人手,加強巡檢升降機。特別是上世紀60、70年代,本港大興土木,應付人口激增,當年興建的樓宇,現在樓齡介乎40至50年,前年,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任發展局長時曾在立法會表示,本港樓齡達到50年的樓宇,每年約以500幢的速度增加。樓宇老化,設施也相應老化,升降機安全肯定是值得關心的問題,政府要配備足夠人力和設施,應對需求。
除了政府應盡責任,公衆更要自覺地關心升降機安全,促使業主立案法團或管業處揀選維修保養承辦商時,勿以價低者得為準則,應該更着重專業與歷來工作表現,即是以安全第一為首要考慮。只要公衆自覺和積極參與,淘汰不及格的市場參與者,就可以提高升降機維修保養水準,使市民大衆的性命安全得到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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