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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驗不修亦收千元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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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1日 06:35
2013年03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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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已推行強制驗窗及驗樓計劃,規定樓齡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所有窗戶每5年作一次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屋宇署會先向樓宇業主發出法定通知,業主須委任一合資格人士在指定期限內檢驗。業主如不遵從法定通知,可被罰款1500元,屢犯者可被檢控,最高可罰2.5萬元及監禁3個月。屋宇署表示,會揀選2000幢樓宇同時作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另揀選3800幢樓宇只作強制驗窗計劃。


認可鋁窗工程公司負責人羅偉傑表示,一般五六百呎單位,上門驗窗費約1000元,如要更換窗鉸、螺絲等,料需3000至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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