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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鑑林:賣舖無關辣招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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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1日 21:35
2013年03月2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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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報道話,民建聯陳鑑林喺政府打擊樓市再推「辣招」前,賣咗手上一間大圍金禧花園嘅出租地舖,套現8500萬元,仲喺合約訂明「必買必賣」條款,類似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做法。陳鑑林噚日承認個舖位的確喺1月尾成交,但就話買家一兩年前已經接觸佢,賣舖同呢一次「辣招」無關。


155萬買入 賣8500萬

據《壹週刊》報道,陳鑑林係喺1985年同兄弟以155萬元買入舖位,1996年再用250萬元轉手畀陳鑑林同佢老婆。如今佢成功放盤,以成交價8500萬元、賣家要1%佣計,真係賺唔少㗎,但若陳鑑林喺最新「辣招」後賣舖,就要畀多360萬元印花稅。


陳鑑林噚日重申,真係無收到「辣招」消息,仲話計過8500萬元如果用嚟投資,每個月都有十幾萬落袋,所以先有呢個決定,而買家已經接觸佢好耐。佢又話合約寫明7月先交舖,只係因為對方做銀行按揭都要時間,同驚冧市無關。


至於點解要「必買必賣」,陳鑑林話只係為保障雙方,好多買賣都有呢項條款。個舖位現時係一間參茸藥材店,租約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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