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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禁區買奶粉 海關促商店蓋印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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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9日 21:35
2013年03月2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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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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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審議限奶令立法,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出,有出境旅客進入中港碼頭經香港海關檢查後,再在禁區的商店補購奶粉,促海關正視經中港碼頭和機場禁區內免稅店的銷售奶粉安排。海關官員回應稱,已向禁區內的萬寧、7-11及免稅店,發出通知有關限制攜帶奶粉出境措施,當旅客在禁區內商店買奶粉時,店員會在其船票、機票上蓋印證明曾買奶粉,作為核查,海關亦會突擊檢查旅客。


海關:會突擊檢查

由於限制攜帶奶粉出境條文不清晰,致海關早前拉錯人,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出再修訂配方粉定義,產品需要寫明描述和使用指示,以及在任何情况之下,產品是給36個月以下年齡的人,作為奶粉或大豆配方粉,以液體形態食用,以滿足營養需要。


另外,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表示,適合成人和嬰兒飲用的子母奶,即使標明適用於36月以上人士,亦會受到規管,避免有產品更改適用年齡標示以迴避規管。但議員指新修訂的涵蓋範圍太廣泛,打擊面太大,偏離立法原意。


有議員問米糊是否算「液體形態食用」受規管?黎陳芷娟回應說米糊不適用,新修訂的定義不會涵蓋補充營養的冲劑飲品,因此好立克、橙粉等都不受規限。


議員范國威指出,曾發現有使用中港碼頭出境的旅客,過關後在禁區內的萬寧補購奶粉,迴避關口檢查。會上海關回應,已向禁區內的萬寧、7-11及免稅店,發出通知有關限制攜帶奶粉出境措施;又說商店會在旅客的船票、機票上蓋印,證明該旅客已買奶粉,海關亦會突擊檢查。


食衛局黎陳芷娟否認辭職

另外,政界流傳食衛局內部對於由他們處理限奶令這個燙手山芋有很大分歧,持反對意見者認為按一貫的政策分工,負責食物供應的政策局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人李慧玲昨在節目稱,黎陳芷娟疑因處理限制攜帶奶粉出境備受壓力而提出請辭,但黎陳芷娟在立法會外接受查詢時回應說絕無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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