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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劉沙沙介紹,在法律意義上,家屬對於維護人士的權利具有很重分量,因此當局對維權人士有一個能幹膽大的配偶極為棹忌,曾使出勞教、強迫分手,甚至偷拍等手段,拆散異見、維權人士伴侶。
劉沙沙說,上海一名維權女律師曾因出軌,被監控的國保人員偷錄酒店偷情,並帶走其「正印」男友,告知女律師出軌事實後,再強迫男友看出軌錄影。
逼維權律師休妻 維權伴侶輪流勞教
廣東律師劉士輝在「茉莉花事件」時與越南籍妻子一起被捕,兩人被分開審訊,當局向劉妻造謠,稱劉「騙了別人很多錢」,再毒打劉,逼他給妻子寫訣別信,將其妻讀信時泣不成聲的錄影給劉看,最後將其妻遣回越南,兩人就此被拆散。
此外,還有維權伴侶被輪流勞教。3年前,維權人士王譯與男友華春輝在登記結婚當日被捕,並判勞教一年;王刑滿前兩個月,華被「接力勞教」一年半;華其後因糖尿病保外就醫,當局仍禁止兩人見面,不惜在王前往探夫時,將華帶離所在城市。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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