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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成:社企效益正面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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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1日 12:00
2013年04月2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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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社聯-匯豐社會企業商務中心」不久前發表調查統計,列出香港社企單位數目,由2007-08年度的222間,漸次增加至2012-13年度的406間。就組織模式而言,這400百多間社企裡面,60%為非牟利團體屬下部門,39%是註冊公司,另有1%是合作社。

 

   由以上數字可見,香港社企多數仍然由非牟利團體營運。社企在追求其社會目標時,需透過銷售貨品或服務,賺取利潤以支持營運,但賺取的利潤除支付必要開支外,大部分會再投放到社企的業務發展。

 

   雖然也有社企不受非牟利慈善團體運作模式所規限,甚至容許把利潤分派給股東,但社企一般不會以追求最大的利潤為目標。其實是否分紅給股東,及是否由非牟利慈善團體運作,並非界定一個企業是否社企的界線標準。

 

   政府通過「伙伴倡自強」計劃,撥款資助非牟利社企,受資助的社企在成立後的一段長時間內,須把賺取到的利潤,全數投回社企的業務發展。但這不等於說,沒有受政府資助的就並非社企,或者就一定發展得不好。

 

   社企生意門類各式各樣,我們至今不尋求為它們制訂排他性的嚴格法律定義,採取盡量開放的態度去鼓勵參與,讓社企模式多樣化。按一般理解,社企最大的共通之處,在於都具有所謂雙底線:即除了收支盈虧的底線之外,還有實現社會效益的底線。前者是個金錢數碼,從營運帳目上清晰可見其表現,後者某些效益則較難量度。

 

   社企由於都要顧及「雙底線」,在經營收益方面一般會比不上單純追求利潤的企業,所以社企人士強調應該從兩個方面作出公正衡量,並且提議:為本地社企訂立一套衡量社會效益的系統指標,可讓市民更清楚了解社企對大眾的貢獻。

 

   有學者分析過「伙伴倡自強」計劃的統計資料後表示,計劃下有77%的社企,在政府給予的資助期過後三年仍在營運,達致收支平衡以至有盈利的佔53%。經過分析估算,計劃下社企聘請的弱勢群體人士,每年「以工代賑」總值為6,400萬元,即總投資的41%。

 

   換句話說,就社會效益的創造而言,平均每資助一元,有關社企經營的生意收益為兩至三元,受僱的弱勢群體人士每年獲支付工資0.41元,六年來「以工代賑」總值為2.46元,效益十分正面。

 

   就鼓勵社會效益,海外也有經驗。英國較多推介的是彼得城監獄的社會效益債券,其方式是由政府與服務機構達成一項「按成果付款」的合約,服務機構負責釋囚工作,在合約指定的年期裡,如果釋囚的再犯案率降低幅度大於7.5%,政府就按合約給予服務機構金錢獎勵。這背後的理念,在於罪犯入獄對社會造成的負擔基本上可以量化,釋囚能夠改過自身,對社會有正面影響。

 

   在「按成果付款」合約的基礎上,就可以有社企創投基金的運作。服務機構拿到了政府當局的合約,到社會上籌款,接受社企創投基金的投資。服務機構到合約期滿時達到了合約規定的效益指標,從政府收到合約費用,就給基金投資派發投資回報。

 

   英國去年底推出的另一社會效益債券,是由埃薩斯郡議會與社企創投基金之間達成的,安排給380名曾入教導所的少年提供輔導。在合約期內,如果該批少年兒童不必再入教導所,沒有違規行為,學業成績進步等等,視乎好轉的人數,基金最高回報每年可達一分二厘。

 

   英國是較早發展社企的國家,率先推動新型社會投資模式。如今「社會效益債券」已有了立足之地,不僅有人願意營運社企,也有人願意投資於社企,兩者之間還有專業的中介機構。有估計,2010年全英各類基金投資於社企的總值約1億9,000萬英鎊。

 

   作為亞太地區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也會逐步發展出「社企金融」嗎?

 

  (以上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4月21日在其網上專欄發表的文章。標題為本網站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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