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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工人:休息僅半小時 「唔走得遠」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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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3日 06:35
2013年04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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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沒罷工工人「做12小時、休12小時」的言論,惹來新政府總部外集會的罷工工人一陣騷動。罷工工友、受僱於永豐10多年的范先生,與沒有罷工、聲稱休息期間可離開碼頭甚至賭馬的余偉明,同屬俗稱「揸紙」的橋邊理貨員兼組長,范反駁稱從未享受休息12小時的優厚待遇,批評HIT「歪曲事實,找太子黨出來胡說」。


批HIT「找太子黨胡說」

范先生表示,每更24小時間,的確可與拍檔分配時間休息,但絕非如余偉明所指,可長時間休息甚至離開碼頭。他舉例,每早8時開始工作,「船一泊岸,一組人都要上前工作」,至於休息時間,只限貨船進出間的空檔,一般最多半小時,可與拍檔輪休,「絕對唔走得遠!」至於附近大樓的洗澡設施,范笑言只是簡陋設施,「凍天冲凍水、熱天冲熱水」,平日只有半小時休息,故甚少「光顧」。


他又說,接受訪問的余偉明及管工林偉賢,都是永豐老闆之一林家駿的親信,平日上班時間也不穩定。他表示,永豐旗下有35個小組,「有30個組長在這裏(罷工),且看他們還可推多少人出來做訪問?」


拒連做兩天 或失下一輪工作

另一「揸紙」張先生指出,工人不單不可以做12小時、休12小時,有時更要連續工作48小時。他解釋,揸紙一般做一天、休一天,但工作量大時,上司會要求做足兩天才可休息一天,拒絕者或會不獲安排下一輪工作。


指請假會被停工兩天

另外,同受聘於高寶的龍門吊機手鍾氏兄弟表示,每更12小時。他指出,外判商刻薄工人,若工人請事假或病假,會被停工兩天,他曾因此捱着感冒上班,擔心手停口停還要花錢看病。他又說,HIT規定,若外判工欲轉職其他外判商,要經3個月「過冷河」,其間不可在碼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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