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官司,昨首度提堂。早前含淚將僭建一事「攬上身」的唐太郭妤淺,與涉案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共被票控8項罪名,其中涉案的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及承建商均涉及較嚴重的失實陳述罪名,唐太則僅被控較輕微的違例建築罪。
唐英年與太太昨在開庭前約25分鐘抵達法院,唐英年說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再評論,他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高度信心。
最高罰款40萬元 囚2年
傳票指出,郭妤淺分別被控在2005年8月26日至2010年12月30日、以及2010年12月31日至2012年2月16日期間,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便於九龍塘約道7號建造整個或部分地庫連兩個天窗開口;有關控罪最高可判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
至於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以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與郭一樣被控在2005至2010年違例僭建外,亦被控於2007年1月22日,身為與該項工程直接有關人士,明知而在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表格BA13內就重要事實作出失實陳述,即稱上址的新建築物已按照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建立。有關控罪刑罰較高,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5日再訊。
案件延至6月再審
據了解,表格BA13為一份建成新建築物後的建築工程竣工證明書,亦用作申請佔用該建築物的許可證,表格包括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認可人士等的簽名。
案件原定上月中提堂,但因控辯雙方處理文件需時,才押後至昨日。代表郭妤淺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再次要求押後聆訊,稱因辯方於3月至4月間收到控方的大量文件,最後一次僅數天前,故需要更多時間處理。
包樂文透露,控方證據大部分牽涉技術性內容,控方亦將傳召3名控方專家證人,故辯方需要更多時間研究如何應對,及考慮是否動用專家證人,故申請將案押後,獲裁判官批准。據悉,控方將傳召14名證人。
去年2月特首選舉期間,唐宅地牢被傳媒揭發僭建,屋宇署經過一年調查,向相關人等發出傳票,當中唐太以「業主代理人」身分被控。另外屋宇署昨回應本報查詢稱,已於3月底批准與唐宅僭建有關的補救工程方案,並會繼續跟進有關個案。
被告之一黃柏林曾參與多個新世界發展的工程,亦參與興建志蓮淨苑。另一被告何仲怡在行內則一向低調,他於去年2月唐英年僭建風波爆發之初,曾接受本報訪問,當時他多番強調自己只負責「地面以上的工程」,否認曾參與僭建地牢。兩人昨離庭時均緘默不語。
【案件編號:KCS4904-4911/13】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 9181 4676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