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長江5.8萬呎公共空間 可散步短暫逗留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6日 06:35
2013年04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佔地10.4萬呎的長江中心內,設有5.8萬呎的公眾休憩空間,罷工碼頭工人現於中環設6個紮營據點,當中5個在長江中心範圍內,3個屬長江中心的公眾休憩空間,另一個則在花園道政府道路上,貼近中銀大廈的公眾休憩空間。發展局指引訂明,公眾休憩空間的「經常准許活動」包括「散步、短暫逗留、舒展運動」等,無訂明可否長時間留守。


張達明:指引不等同法律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局方指引不等同法律,即使過往有匯豐「佔領中環」個案,法院今次亦可有不同判決,考慮點可包括佔據有否構成阻礙公共空間、佔據時間是否過長等。


職工盟主席李卓人昨在中心附近觀察,研究附近是否有更多公眾地方可供「佔領」。


地政總署指出,業主要按地契管理及保養公眾休憩空間,並容許公眾進入及享用設施作合法用途,但署方並無回應工人留守長江中心外是否合法。


據發展局2011年所發指引,規定「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有三大類「許可」活動,包括毋須申請活動,如散步、短暫逗留、舒展運動等;其次為須獲許可的非商業或慈善活動;以及須獲許可的商業活動。


去年總行廣場遭佔領 匯豐入稟清場

業主與留守的市民曾因爭奪「公共空間」對簿公堂,去年「佔領中環」人士佔據匯豐銀行總行地下廣場,匯豐事隔約8個月入稟要求清場。匯豐昨繼續採取「預防措施」,把地下廣場落閘,只開放兩邊通道讓市民通過。


長和集團早於1996年與政府達成協議,以約30億元換取政府透過私人協商方式,把毗鄰兩幅官地包括拱北行及公眾停車場批予長實,發展長江中心。政府當時要求發展商保留5.6萬呎的公共休憩用地。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