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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游清源作供「遊花園」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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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7日 06:35
2013年04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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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為《信報》副總編輯與專欄作家、於港大中文系畢業的游清源,中文根柢毋庸置疑,出庭作供更大談引號七大用法。法官鍾安德坦言尊重游,但指其證供欠說服力,「遊花園」迴避問題。


游昨透過電話表示,王維基在法庭頒布判辭後28天內可提上訴,認為現時不宜回應案件。法官在判辭指出,原訴方的誹謗指控不成立,毋須要考慮被告是否心存惡意中傷原告,或被告是否可靠。但法官直言發現游好些答案顯示,他刻意逃避原訴方的問題。游作供時,曾與代表王維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唇槍舌劍,討論引號用法。游引述《漢語詞典》,稱引號有引用說話、專有名詞、綽號等7種用法。


法官認為報道標題對《信報》編採人員的不良影響更甚於王;又指即使判王勝訴,其損害亦不足獲得巨額賠償,「一紙勝訴裁決,大致還其清譽」。法官認為王若勝訴,可獲賠10萬至20萬元。至於被告要求獲象徵式賠償,亦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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