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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首引法例罰NGO 美表憂慮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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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7日 06:35
2013年04月2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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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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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俄羅斯法院首次引用去年通過的《外國代理人法》,指摘當地監察選舉的非政府組織Golos接受外國資金,但未有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罰款30萬盧布(約7萬港元)。西方人權組織指控,俄國恐將加強打壓,令更多非政府組織被迫停運。


俄國國會去年11月通過《外國代理人法》,要求所有曾接受外國捐款(包括政府、國際機構及其他個人捐款),並參與政治活動的非政府組織,必須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接受特別會計審查,違規組織最高可罰款50萬盧布(約12萬港元),負責人則罰款30萬盧布。


俄國政府稱,法例可避免外國干預俄國內政,但反對派批評,「外國代理人」標籤負面,暗示有關組織為「外國間諜」。


揭舞弊引反普京示威

今次遭起訴的非政府組織Golos,工作目標是監察選舉,並訓練一般民眾成為選舉監察員。該組織曾在前年國會選舉及去年總統大選中,揭露舞弊問題,觸發大規模反普京示威。俄國法院指出,Golos曾獲挪威赫爾辛基人權委員會頒發沙卡洛夫(Andrei Sakharov)自由獎及獎金,反映組織實質為「外國代理人」,但未有向政府登記,判組織罰款30萬盧布(7萬港元),負責人罰款10萬盧布(約2萬港元)。Golos反駁,組織從未接受國外資金,獲獎後早已通知赫爾辛基人權委員會不能接受獎金並將之退還,認為當局指控毫無根據,聲言上訴。


普京指美早有類似法例

俄國政府近周加強突擊搜查各非政府組織。美國人權監察及國際特赦發表聯合聲明,稱今次判決為「俄國公民社會的未來敲響警號」。美國政府稱,非常關注事件,並對俄國近期透過法律途徑,向當地非政府組織施行各種限制、進行突擊搜查感到憂慮。俄國總統普京則為相關法規辯護,認為要求非政府組織交代捐款來源、金額與運用詳情並無不妥,「類似的法例早在1938年已於美國實施了」。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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