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廉署認「食品非禮物」錯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7日 21:35
2013年04月2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曾3次回覆立法會議員,表示前專員湯顯明任內的送禮總額為22萬元,在本報追查下,廉署曾承認購買大量名牌曲奇送贈不同機構,此食品開支並未列入給立法會的送禮清單中。廉署前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有人員認為「食品不是禮物」,廉署昨發表聲明,承認回覆立法會「準備時間倉卒,判斷禮物種類時未有周詳考慮」,就「錯誤判斷引起公眾誤會,廉署表示歉意」。不過,廉署仍未交代是誰決定不將這筆「餅數」列在給立法會的清單內,也未交代本報偵查發現仍有數以十萬元計尚未曝光的送禮開支詳情。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決定,就審計報告內廉署開支問題展開公開聆訊,不排除傳召湯顯明到立法會交代。


成立39年來首公開致歉

昨日發出的聲明,有廉署人士表示,印象中是廉署成立39年以來首次公開致歉。廉署在聲明中,就署方向立法會回覆湯顯明任內的送禮清單未有包括食品,承認是「由於當時準備時間倉卒,判斷禮物種類時未有周詳考慮,但強調絕對沒有意圖作出任何隱瞞,就這錯誤判斷引起公眾誤會,廉署表示歉意」。


郭榮鏗:食品屬禮物毋須判斷

廉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補充,廉署稱「判斷禮物種類」時作出「錯誤判斷」,等同承認「食品不是禮物」是定義錯誤,廉署為此向公眾道歉。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把送贈的食品視為禮物,根本是常識,不用什麼判斷,加上政府指引早已列明禮物包括任何物品,自然也包括食物,兼且廉署用了14天擬備湯顯明的送禮清單,絕不可能歸咎時間倉卒而誤判。郭認為,當日他是清楚要求廉署提交湯顯明任內全面的送禮清單,因此,這次事件的性質可以極為嚴重,因為法例列明,任何人向立法會提供失實文件,意圖欺騙立會,是要負上刑責,廉署高層為釋除公眾疑慮,必須到立法會解釋事件始末。


前調查主任:令人質疑可信度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食品是禮物」的定義是「廉署執法人員的ABC」(見另稿),是人員入職時學習防賄條例「背例」的第一課。他說,廉署回覆公眾人士尤其是立法會,應提供最準確答案,現在發現資料不正確,難免令人質疑廉署答案的可信程度,回覆不應掉以輕心,今次的錯誤,有損廉署公信力。


特首梁振英昨表示,新政府上任9個月以來,一直秉承廉潔奉公、簡約執政原則,不論是乘搭飛機等次、參加活動時盡量不接受禮物及交換禮物等。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則決定,就審計報告內廉署開支問題召開聆訊。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說,帳委會主要會調查廉署社區關係處的衡工量值,不會針對個人,但有權傳召任何人包括前官員作證,惟未決定名單;委員梁家傑表明,不排除邀請湯顯明到帳委會作證。公民黨郭榮鏗和工黨何秀蘭分別去信立法會內會,要求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預料最快會在下周五內會討論(詳刊A2)。


梁家傑:公帑投入到哪裏?

梁家傑表示,「湯顯明任內,我們見到他見的人、見的機構少了,究竟公帑投放在(廉署下的)社區關係處是投入到哪裏?是否投放在送禮?是否投放在酬酢?」另外,昨日分別有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香港本土」的毛孟靜及范國威到廉署舉報湯顯明,廉署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一般而言,任何貪污舉報均依法辦理。


明報記者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 9181 4676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