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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訪港投訴 交特首未有下文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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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30日 06:35
2013年04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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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就2011年8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所產生的保安及衝突投訴,監警會在去年底發表「最終報告」,提出評估及建議。其中涉及警方設立採訪區的投訴個案,由於監警會與警方意見不一,遂須提交特首處理。


特首辦未回應何時公布結果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指出,這宗唯一要上呈的案件已於去年底交給特首,他本人「都想知結果如何」,並着傳媒追問。但特首辦至今未有公布有關結果。


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稱,他們已收到有關報告,特首會考慮監警會及警方就有關個案提出的意見,但並無回應何時會公布結果。


指監警權責「絕對足夠」

監警會在李克強訪港期間,收到16宗涉及警方保安措施不當的投訴。根據報告,警方在李克強下榻的君悅酒店外、及訪問的港大黃祖棠大樓外,設置採訪區位置被投訴過遠;監警會其後指出,不能確定警方將採訪區設於保安區外是否有理,認為有更恰當安排,遂將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與投訴警察課所得的「並無過錯」有所出入。


翟紹唐表示,上述個案仍有待特首發落,笑言「都想知結果如何,不如你們(記者)去追吓啦」,但認為監警會的權責「絕對足夠」,不能每個投訴案都由委員介入調查,否則猶如紀律聆訊。而監警會自從成為法定機構,會有既定機制,過去4年的投訴個案中,監警會與警方通常可接納雙方建議,只得1宗、即上述事件,須呈交特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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