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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銀地方債料可控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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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30日 06:35
2013年04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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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讀者翁小姐問:內銀股已大致公布了首季業績,較早時擔心的地方債問題會否帶來系統性風險?

AMTD鄧聲興答:近期不少國際評級機構表示憂慮內地的地方債務風險,而中銀監日前頒布規範內銀地方融資平台的風險管理文件,亦加深市場對內銀持有的地方債憂慮。事實上,地方債並非指由地方政府發債,而是地方政府成立特別用途公司(SPV),透過這些公司作地方基建項目的融資。由於銀行非直接貸款予地方政府,因此有關貸款的規模及質素惹人關注。


規模料少於15萬億 系統性風險不大

不過,現時地方融資平台餘額規模相信仍然可控,至去年底止,中行(3988),其地方融資平台餘額按年減少83億人民幣,建行(939)減少182.95億人民幣,招行(3968)減少237.27億人民幣。近期首季業績中資產質素受關注的交行(3328),去年底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餘額佔比為8.49%,而招行佔比則為5.14%,兩者均低於10%。另外,多個機構估計全國地方融資平台規模介乎9.3萬億至15萬億人民幣,相信若規模控制在這個水平,出現系統性風險的機會不大。


另一方面,地方融資債務對內地銀行來說亦非完全負面,但要留意貸款的質素,包括現金流覆蓋率及融資抵押品。由於地方債多數用作基建項目,這些項目若能產生正現金流,可減低壞帳風險,以建行為例,去年其地方融資平台餘額93.9%為現金流覆蓋類貨款,即營運現金流可完全完全覆蓋負債;其次是留意貸款是否有抵押品作擔保。


長遠來說,要減輕地方融資貨款的規模,相信要由改革稅制做起。地方政府要向銀行融資,主要是用作地方基建,而由於地方政府沒有繳稅的制度,地方政府要履行基建項目時往往要靠向銀行融資。因此,如果地方政府有穩定稅收以支付基建開支,相信地方債的問題可得以解決。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士及未持有上述股份)

鄧聲興博士

AMTD證券業務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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