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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未遵安全規定「令人遺憾」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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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1日 21:35
2013年05月0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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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肇事的「南丫四號」只派出3名船員跟船,調查報告批評港燈公司沒有按照海事處規定,派出最少4名船員,違反確保船隻安全的目標,令人遺憾。報告又指「南丫四號」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是導致乘客罹難的一個原因。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昨承認,港燈在管理及船的設備上有改善空間。


總經理稱有改善空間

調查報告稱,4個船員是要確保船的安全,特別是極端環境下的安全,批評港燈作為「一間信譽悠久的公用事業公司,竟然認為可以違反這個目標,實在令人遺憾」。


尹志田昨說,南丫島海難對港燈及香港是相當大的打擊,港燈會汲取今次慘痛教訓,停辦同類型的海上活動,並會檢討其他活動的安全措施及參考報告的建議,若海事處加強規管,港燈會絕對遵守。


被問及如何回應報告的批評,尹志田稱,當晚「南丫四號」有3正規船員,另有9名工作人員負責船上秩序及管理安全,相信能照顧船上所有乘客;船上救生衣數目每年亦獲海事處續牌,「感覺上已滿足牌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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