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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到澳門「大搏殺」,輸清後遭高利貸借款被押返港,鋌而走險到銀行櫃枱「遞紙仔」打劫。惟櫃枱職員看不見紙上「打劫」,無業漢遭無視後,到同一街上另一銀行劫去1.05萬元,離開時留下打劫字條。警方憑字條上指模,一年半後逮捕他,他昨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判囚56月。
職員「無視」打劫紙條 被告離開
無業漢陳立強(48歲)承認2010年11月30日企圖搶劫藍田啟田道中國銀行分行,以及在啟田道交通銀行劫去1.05萬元。當天下午3時許,被告進入中國銀行,向櫃枱職員遞上寫有「打劫、要5萬元」字條。徐姓男職員以為被告提款,要求他提供存摺,被告遂一聲不響取回字條離開。被告相隔11分鐘走到交通銀行重施故技,「接紙仔」的沈姓女職員大驚,暗中按動警鐘並通知同事,再把1.05萬元給予被告。
被告得手後與另一男子逃走,卻留下字條。警方及後檢驗字條及交通銀行櫃枱上的指模,證實兩者脗合,又在附近檢獲一件棄置T恤。去年6月15日凌晨,被告在青山警署附近形迹可疑,被拘捕後證實與本案有關。雖然認人手續未被認出,但他在警誡下承認事發前一天「過大海」,輸光錢財後借錢再賭,「翻身」不成再欠大耳窿3萬元,被押回香港還債。他表示打劫時刻意把手在放T恤下,假裝持械。他表示同行男子來自收數公司,惟得悉他打劫得手後,未收數便逃走,他遂把贓款花光。
【案件編號:HCCC383/12】
職員「無視」打劫紙條 被告離開
無業漢陳立強(48歲)承認2010年11月30日企圖搶劫藍田啟田道中國銀行分行,以及在啟田道交通銀行劫去1.05萬元。當天下午3時許,被告進入中國銀行,向櫃枱職員遞上寫有「打劫、要5萬元」字條。徐姓男職員以為被告提款,要求他提供存摺,被告遂一聲不響取回字條離開。被告相隔11分鐘走到交通銀行重施故技,「接紙仔」的沈姓女職員大驚,暗中按動警鐘並通知同事,再把1.05萬元給予被告。
被告得手後與另一男子逃走,卻留下字條。警方及後檢驗字條及交通銀行櫃枱上的指模,證實兩者脗合,又在附近檢獲一件棄置T恤。去年6月15日凌晨,被告在青山警署附近形迹可疑,被拘捕後證實與本案有關。雖然認人手續未被認出,但他在警誡下承認事發前一天「過大海」,輸光錢財後借錢再賭,「翻身」不成再欠大耳窿3萬元,被押回香港還債。他表示打劫時刻意把手在放T恤下,假裝持械。他表示同行男子來自收數公司,惟得悉他打劫得手後,未收數便逃走,他遂把贓款花光。
【案件編號:HCCC3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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