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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開﹕分文不與,何其甚也!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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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4日 06:35
2013年05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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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朝野上下因着雅安地震賑災撥款一事所引發的連串論爭,讓我想起《論語》〈述而〉篇所載的一段軼事:

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


軼事中的互鄉童子,根據權威解經家、《四書集注》的作者朱熹的解釋,是個「習於不善,難於言善」的頑劣青年,以致孔子見他,眾弟子都為之納悶,甚或懷疑老師應否如此寬待於他。孔子了解到弟子們的疑惑,卻不同意他們的看法,故而有以上的一段回應。


孔子的那段話,朱熹認為疑有錯簡。那就是:「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的下半段,當在「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的上半段之前。倘若如其推斷,則孔子的話當可理解為:「言人潔己而來,但許其能自潔耳,固不能保其前日所為之善惡也;但許其進而來見耳,非許其既退而為不善也。」意思是說:孔子之所以接納其人,既不是懵然無所知於其過去的惡行,也非自以為經他調教,其必洗心革面;而是基於其人此刻確有「潔己以進」的心志。孔子認為,作為一位教育工作者,對於前來討教的每一個人,都應待以「不追其既往,不逆其將來,以是心至,斯受之耳」的寬宏與接納。反之,老是針對其人的不良紀錄,甚或堅執其人的必無長進,則無異剝奪其受教的機會、扼殺其自新的可能。對於就教者而言,固不公平,也決非施教者的本懷與初衷。這正是孔子所以不能不興「唯何甚」——豈不太過了嗎——之嘆的緣故。


倘若教育工作者不計較其人的過去,不預斷其人的將來,但見其有向善之心,便予認許,是對就教者應有的態度,則作為捐款者,是否也應着眼於受災者的本身,視其有此急要而施加援手?抑或竭力翻查舊帳,不是指斥其盜用捐款,便是預斷其必不可靠;從而信心十足地作出分文不與的決定?

耳聞目見,常有子孫以好賭酗酒或其他不良習慣為由,拒絕給父祖以零用錢乃至贍養費。要父祖革除陋習,誠然重要;然而,陋習不除,是否即可以不提供其生活所需?兩者孰為輕重,本甚顯淺;卻竟以捐款未被善用拒絕賑災,豈非不知輕重?何况盜用或擅用,罪不在災民。然則,更有何理據,又於心何安,可以坐視而不理?


力所能及,解人困厄

當然,有人會說大陸已然相當富足,就讓他們自己捐吧,我們都不必捐。然而,捐與不捐純出一己的善心。無此善心則已,豈有因別人已捐而自己即可安然袖手?「當仁不讓」,固談不上;但決無自己不捐而要別人捐之之理。


也有一種說法,我們的老弱也需賑濟,何不將善款留給他們?當然,捐助他人,得視乎自己的能力。總不能置家中老弱於不顧,而先照顧他人。然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何况所救者乃屬燃眉,生死之所攸關!力所能及,解人困厄,豈非功德無量?益證人間有情!


作者是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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