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工廈寵物火葬場 地處拖8年方釘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0日 06:35
2013年05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同一幢工業大廈8年內先後有7個單位設有寵物屍體焚化、骨灰加工及存放等殯儀設施,業主立案法團多次向地政總署等政府部門投訴,但該署只四度發警告信,並曾多次就同一問題多餘地徵詢法律意見。直至申訴專員公署於去年底接獲投訴後介入,地政總署才將涉案單位「釘契」。申訴專員黎年斥地政總署收投訴後不處理,令問題變複雜。


僅發警告信 署方認力度不足

分區地政處於2004年3月接到投訴,指涉案工業大廈有兩個單位設立了寵物火葬場。


該處於是就此徵詢法律意見及相關政府部門,各部門認為火葬場並無「牴觸環境衛生、環保及消防條例」,地政處把個案列為毋須優先處理,並無「釘契」。


從2004年11月至2012年6月,地政處先後再發現5個單位成為寵物火葬場,但每次都只發警告信,一直沒有「釘契」,並分別於2007年及2012年,兩度再就火葬場有否違反地契的相同問題,徵詢法律意見。


直至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調查,地政處再發信予業主指其單位違反地契,並於2012年12月正式將當時餘下的4個火葬場單位中的兩個「釘契」,另兩個則正考慮「釘契」。


申訴署﹕三徵法律意見「多餘」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地政處接獲多次投訴,卻只發無法律效力的警告信,而不採取如「釘契」等實質行動,屬拖延。高級調查主任季佩萱認為,地政處就同一件事3次徵詢法律意見,屬「多餘」。


黎年則斥責地政總署,無視工業大廈內有多間火葬場,拖延執法,令問題變複雜,要求地政總署對違規單位速採取「釘契」等有效行動,以儆效尤。地政總署承認跟進上述個案力度不足,將密切監察地政處的行動進度。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