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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奶粉數目律政司研上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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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0日 06:35
2013年05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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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關實施「限奶令」至今已兩個多月,惟違例者充公奶粉的問題再惹爭議。律政司認為違例者所攜帶的奶粉必須全部充公,但裁判官昨在處理另一宗同類案件時,只充公涉案違例的兩罐奶粉。律政司昨表示正研究就相關爭議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律政司:全部充公

報稱為佛具店東的被告李一村(60歲),昨於東區法院承認1項企圖輸出禁運奶粉罪,被裁判官杜浩成判罰款500元。案情指今年3月4日,海關職員於香港的港澳碼頭管制站,在被告的行李袋搜獲4罐共重3.6公斤奶粉。被告求情時指奶粉僅帶給侄孫女用。


官:可取回兩罐

控方昨申請將被告所攜帶的4罐奶粉全部充公,並引述早前屯門法院審理一宗違例攜帶奶粉的案件,控方指違例者所攜帶的奶粉必須全部充公。該案裁判官認為,法庭應充公超出法例規定的奶粉,故下令被告可取回2罐奶粉,餘數充公。


本案裁判官杜浩成亦指出,《進出口條例》第6D附例容許每名離港人士攜帶兩罐奶粉,可見條例只針對數量問題,故沒違法的兩罐奶粉應獲發還。


【案件編號:ESCC1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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