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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老夫少妻去年因家庭開支爭執,少妻激動下用生果刀刺傷丈夫右胸,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傷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出,被告雖有使用武器,但傷害丈夫後有即時替其止血,可見未必是存心傷害對方,判她入獄4個月。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丘金艷(28 歲)多年前從內地持單程證來港,一直未能投入香港生活,致脾氣變差,後來更患上抑鬱症及邊緣人格障礙,但一直很痛惜子女。夫婦間亦存在很多問題,較被告年長33年的丈夫經常懷疑被告有婚外情,又常因子女開支問題與被告爭執,繼而動武,故被告經常返回內地探望雙親。
目前被告病情已受控,居住在婦女庇護中心,雖然丈夫已決定與被告離婚,但丈夫表示已原諒被告,子女在求情信中指被告是「好媽媽」,望獲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DCCC1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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