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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需索收據拍司機證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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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2日 06:35
2013年05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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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乘客懷疑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或對其行為有投訴(例如以粗口辱罵乘客),應索取收據,並拍下車頭粉藍色的「的士司機證」,向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求助,投訴組會根據事件性質,轉介警方或其他相關部門跟進。運輸署會向司機發出警告,並將投訴存檔,作為駕駛執照續牌的考慮因素。


交通投訴組電話:2889 9999,市民亦可在網上填寫投訴表格:http://www.info.gov.hk/tcu/chi/taxi/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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