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隱瞞代榮智健買樓 女秘書虛報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4日 21:35
2013年05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調查新地案時,揭發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戴慧娟,向廉署訛稱自購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被指獲免租禮頓山的單位,但其實是代榮智健購入。戴早前承認兩項故意虛假陳述罪,昨日被罰款2萬元、判囚1個月緩刑1年。裁判官指被告雖向廉署說謊,但沒有令許案調查被誤導。


官﹕沒令許仕仁案調查被誤導

裁判官錢禮表示,現年58歲的被告戴慧娟於2001至02年就禮頓山6座20樓A室單位作交易,但許仕仁於2003年才入住該單位;被告雖向廉署說謊,但無證據顯示因她說謊而誤導廉署對許仕仁貪污案的調查。裁判官稱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品格良好。


案情指被告是慕誠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榮智健把買樓費用存入被告戶口,委託她代購上述單位。2001年被告代表慕誠向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迪豪有限公司購入涉案單位,並支付逾761萬元,翌年慕誠將該單位轉售予Meritech Ltd.,被告從Meritech收取逾571萬元樓款後,再全數交予榮。廉署2011年傳召被告協助調查,被告訛稱自購上述單位,資金來源與榮無關。


【案件編號﹕ESCC1254/13】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