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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辦漏水 建築署否認豆腐渣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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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4日 21:35
2013年05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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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六一場小火,引致立法會大樓議員辦公室嚴重滲水事件被指不尋常。建築署昨表示,由於議員辦公室採用高架地台,積水沿地台與玻璃幕牆之間的夾縫往下滲漏,影響下面樓層,強調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沒有設計或質量上問題。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正點算事件帶來的損失,稍後會與保險公司商討,暫時沒有接獲議員提出索償。


警蒐證 不排除火種引致

警方昨晚表示,於立法會上周發生火警地點蒐集證據,包括打火機及煙灰缸,故不排除火警由被留下的火種引致,但確實起火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案件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指水沿縫隙下滲 符要求

社民連議員梁國雄位於立法會大樓10樓的辦公室上周六起火,自動灑水系統救熄火種,但積水由10樓一直流到6樓,波及逾10名議員的辦公室。建築署表示,該署及機電署於事發後即時到場,迅速安排抽走地台下的積水,以及重鋪地氈、檢測供電及資訊科技系統等。除梁國雄辦公室外,其他受影響的辦公及設施昨早已大致恢復正常運作。


工程師:屬正常情况

記者昨午到大樓觀察,梁國雄的議員助理說,梁的辦事處地氈仍然濕透,機電署人員以一部大型抽風機整日對着地氈及書抽濕。其他幾名受影響議員辦事處包括葉建源、梁繼昌等,有打印機及手提電腦被浸濕,立法會昨已安排更換,但水浸辦事處痕迹仍可見,包括吹乾後變皺的文件及卡片等。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稱,寫字樓火警觸動灑水系統,噴出的水沿較高樓層,經玻璃幕牆縫隙或冷氣機喉管向下層滲漏屬正常,難以堵塞所有縫隙,亦沒必要這樣做。香港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稱,即使是甲級寫字樓,樓層設計主要防火但不防水,只要玻璃幕牆與地台之間有空隙,若水量充足,滲漏的層數或更多。建築署強調,立法會大樓的玻璃幕牆與各樓層地台邊緣之間的夾縫採用防火物料密封,同類型設計普遍應用於近年落成的辦公樓,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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