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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保存期﹕害死別人的孩子沒關係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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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5日 06:35
2013年05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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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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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姊姊自從國一之後,整個人就變了。不要誤會「變了」兩字,它只是個中性的形容詞,沒有好或不好的意思。如果孩子從頭到尾都沒有變化,那才是最恐怖的事情呢。


她開始非常喜歡任何跟「影視歌」有關的各種信息,音樂、明星、歌手、電影、影集……我一點不反對她開始有自己的興趣,但我擔心的是,從國一到高三畢業的這六年,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它將決定了你的人生會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我跟孩子明說:「你們在學校面對的學習和課外活動,就已經包羅萬象了,所以最大的問題是,你的時間不夠用。音樂、明星、歌手、電影、影集……我雖然不反對,但是,不可諱言的,如果你花了過多的時間在這個上面,就自然排擠了其他學習的時間。」


媽媽的這個論點,叨叨絮絮地已經說將近了一年,但是不論我怎麼說,最後一句結論都是:「媽媽不能盯着你,你要自己知道拿揑時間的分配。」


我知道孩子有聽進去媽媽的話,但是我還是不敢鬆懈,因為抵抗誘惑的能力,是要經過磨練的。


13歲就戀愛的歌手

今天是星期日,姊姊在電腦上跟媽媽分享她的新發現,前面都是明星的脫口秀,我也跟着看得津津有味。最後跳到了一個青少年歌手的MTV,一身的閃亮亮,旁邊的歌舞成群,擺腰扭臀的畫面閃過一個又一個……


然後,歌手唱了一句什麼,姊姊趕快要媽媽聽:「他說他13歲就戀愛了。」言下之意,你怎麼管我管這麼多呢?


我一點生氣也沒,這些事情,在我和孩子之間,只要他們肯說,我都很願意好好跟孩子討論的。但是,幾歲可以交男朋友這件事,我們一直還沒達成共識。此刻,我突然有感而發:


「姊姊,媽媽說的是大數法則,」我看着影片繼續扭動的畫面有感而發:「這麼多年紀輕輕就沉迷於這些聲光效果的孩子,如果沒有父母的提醒和監督,十年之後,這群孩子都可能後悔莫及。」


製造需求讓孩子沉迷

我突然對提供這些東西給青少年的人,覺得有恨意,「只為了市場需求,只為了可以增加公司的營收,根本不管孩子的死活。孩子愈容易沉迷的,可能就是他們最想製造的」。


「姊姊,你知道嗎?這個公司的老闆,可能根本不讓他自己的孩子接觸這些東西呢!」

如果你有機會去問問這個公司的老闆,看他會不會讓自己13歲的小孩去牽手親嘴談戀愛?害死的是別人的孩子,沒關係。


作者為旅港台灣親子博客紅人,著作銷量合共達四十萬,育有兩名兒女

汪培珽 http://www.wretch.cc/blog/wangp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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