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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問有否被通緝 11反國教科成員「投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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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5日 21:35
2013年05月1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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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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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1名去年組織反國教科運動的核心成員,包括學民思潮黃之鋒、邵家臻、絕食教師韓連山等,昨日齊到灣仔警察總部,查詢當時參與被警方指屬「非法集會」的反國教科運動,會否已被警方「低調通緝」。保安局長黎棟國稱若發現有人違法,自然會採取行動,呼籲市民不要濫用報案服務,警方更態度強硬,發稿指若蓄意濫用報案室服務等,有可能干犯「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刑事罪行。


黎棟國籲勿濫用報案室

警方事隔22個月,日前拘捕曾參與2011年7•1遊行的佔領中環義工陳玉峰,警務處長曾偉雄稱去年1月已通緝陳,但警方低調處理。事件引發11人,包括答應參加佔中的邵家臻及社運人士葉寶琳等,昨主動到警署「投案」,並帶同當時參與反國教科集會的相片、書籍等疑參與非法集會的「證據」,行動獲另外11人響應,最終共22人到報案室向警方查詢自己是否被通緝。


攜反國教科非法集會「證據」

韓連山「投案」後說,他向報案室警員出示身分證、提供地址、電話等資料,警方稱將交另一部門跟進,但對方未能指出是哪個部門,他質疑,「若今日放我走,但我若是被通緝,你是否失職?」韓稱該警員回應稱其說法正確。邵家臻則稱警員向他表示,沒警例可進行查詢通緝者程序,將轉交另一部門處理,但稱若邵被通緝,「今晚警方會邀請你協助調查,否則半年內可安心」。學民思潮黃莉莉則引述警方向她說,稍後會以電話通知其結果。


保安局長黎棟國昨回應陳玉峰被捕一案時說,警方曾20次致電及到訪陳玉峰住址但不果,強調律政司決定檢控時,佔中仍未發酵,否認針對涉案者背景。被問及有團體集體到警署「自首」,黎棟國認為市民只要奉公守法,毋須擔心被通緝,警方若發現有人違法,自然會採取行動,若無法將疑犯緝拿歸案,才會考慮將該人列入內部通緝名單,呼籲市民不要濫用報案服務。


警方則在邵家臻等投案前大半小時發新聞稿,強調任何人如蓄意濫用報案室服務或妨礙報案室運作,有可能干犯「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刑事罪行。


警事先發稿 指或涉浪費警力

另外,坐擁中環商廈的麗新集團主席兼旅發局主席林建岳,昨亦談到佔領中環,稱「中環代表商業核心價值,從不代表民主」,認為中環應兩條腿走路,即商業及民主,但佔中的名字改得不好,對旅遊有影響,笑言改為在「中環傾偈」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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