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湯聆訊迴避 立會改引特權法傳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9日 22:35
2013年05月19日 22: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正被廉署刑事調查,而他昨受「邀請」出席帳委會聆訊的回答,不受《權力及特權法》保障。多名委員要求湯顯明解答任內社區關係處的酬酢開支為何大增,惟湯處處迴避,甚至在聆訊中更反問委員廉署的酬酢開支,遭帳委會主席石禮謙即打斷要求他「合作一點」、「不要反問問題」。公民黨梁家傑批評湯顯明「敬酒不飲飲罰酒」,石最終提出休會,並決定引用《權力及特權法》,以傳票傳召湯顯明作供。


特權法下 證供不作刑事調查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若任何人被傳召到委員會作證,卻向立法會提交虛假、失實的文件,並意圖欺騙立法會,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年。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可保障湯在帳委會的證供或提供的文件,不會成為廉署刑事調查中可援引的證據。


開支醜聞後湯顯明昨首度公開現身,在立法會甫作供便宣讀聲明,提到律政司已決定對他展開刑事調查,湯指「法律是公正的,賦予任何人、包括我(湯)應有的法律權利,我珍惜我的權利」,並指如因為「種種限制做得(回答)不好,希望大家諒解」。


民建聯陳克勤於會議中,質疑湯顯明曾否「直接或間接指令下屬買烈酒」,惟湯顯明以刑事調查為由,不肯回應。在會上,湯顯明並多次提到與帳委會內容無關的《截聽條例》工作,也遭石禮謙質疑其言論「拉布」。


梁家傑:敬酒不飲飲罰酒

梁家傑指出,數據顯示湯在任廉署期間,每年所獲撥款有增長,惟肅貪倡廉的工作卻逐年遞減,質疑「這些錢是否拿了去買茅台?是否拿了去請中聯辦吃飯?是否請了官員後是達到了肅貪倡廉的目的,又或者你是將公帑私用,去經營自己的關係的一些網絡?」湯顯明反駁不同意梁批評他「為了照顧自己」,並否認「經營網絡」的指控。梁家傑則質疑湯迴避是「敬酒不飲飲罰酒」,石禮謙亦稱已給湯足夠時間,認為應在此時「剪布」,帳委會最終在休會20多分鐘後,決定以傳票傳召湯顯明作供,並會盡快安排湯出席下次聆訊。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