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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創立的商品交易所,因為流動資金不足,交回牌照暫時停業,事態揭示兩點值得關注和討論:(1)證監會接納商交所自動交回牌照,待它批股集資1億美元之後,申請復業,這個安排被認為寬鬆,引起爭議;(2)張震遠集多項重要公職於一身,位高權重,與聞機要,他經營的私人生意,成敗不應該影響公職任命,不過,若生意有問題需要籌措資金應對,資金從何而來就很重要,若這方面有透明度,則公衆毋須擔心公職人員因為欠債受人控制甚至威脅,做出損害公衆利益的事情。
生意成敗無關公職適任
資金來源則值得關注
證監會的通告顯示,商交所鑑於收入不足以應付營運開支,決定交回自動交易服務(ATS)供應商資格,張震遠表示預期6月可以集資1億美元,足夠3至4年營運開支,屆時會申請復牌營業云云。商交所資金未符合要求,證監會可以「撤回」(revoke)其牌照,俗稱釘牌,但最終證監會選擇較溫和的字眼「交回」(surrender),給商交所東山再起留後路。
有意見批評證監會寬待張震遠,處事存在雙重標準。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證監會對商交所的處理十分罕見。他說證券商資金不足,性質屬於嚴重違規,一般要立即停牌及委派會計師核數,或是牌照到期後不獲續約,現在證監會酌情給予寬限期,使商交所有時間重整財務,做法之寬鬆,他從事金融業數十年都未見過。張華峰是金融業老行尊,他的說法若符合事實,則證監會處理商交所資金不足的做法,就異乎尋常,證監會應該解釋,以釋除聯想和疑慮。
商交所得到證監會寬待,有揣測認為與特首梁振英有關。梁振英競選特首時,張震遠擔任競選辦主席,梁最終以大冷門姿態勝選,一般認為張震遠居功至偉。張震遠獲委任行政會議成員,4月底,梁振英還以有實際需要為由,不惜違反同一公職不能超過6年的規定,再任命張震遠為市建局主席,任期兩年,另外,張也是策發會副主席,這些要職,說明梁振英對張震遠的器重。現在證監會寬待商交所,若與梁振英、張震遠關係密切有關,則是對法治精神構成挫損,所以,證監會應該公開說明,交代理據。
張震遠和商交所的關係,還引出另一個問題,就是:擔任重要敏感公職的人士,其個人或負責機構欠債情况值得關注,可藉此評估涉及人士是否適合擔任敏感重要公職。
張震遠財務狀况
政府應做盡職審查
上周六,張震遠接受記者訪問時,就創辦、營運商交所,承認因此有負債,但他強調是「一般商業來來往往,從個人來講,創業當然有風險」,這番話從表面解讀,可理解為他和商交所都有負債;但是前日張震遠再接受訪問,則強調他與商交所從來沒有向「大地產商」或其他財團借錢,藉此反駁有報道指與他相熟的地產商向商交所借出逾億元周轉。這兩次訪問,同一個張震遠,不過,他個人和商交所是否有一般認知的負債,仍然搞不清楚。
此事之值得關注,關鍵不在生意成功與否,在於個人、機構的財務和融資情况。商交所由2008年創辦迄今,資金投入超過10億元,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未能打開局面,產品不多,累計收入十分有限,與股東投入的資金比較,不成比例;以張震遠佔商交所56%股份,按比例計算,他投入的資金已經超過5億元,由於張震遠並未披露財政狀况,無從判斷他的資金充裕程度,但是,坊間傳聞商交所財困已久,張震遠也向多方籌措,雖然他否認了「借錢」傳聞,但是商交所錢從何來,仍是待解之謎。
由於張震遠與梁振英關係密切和身居要職,商交所爆煲之後,若牽出財務問題或涉及利益衝突爭議,屆時政府會非常尷尬,所以,從未雨綢繆着眼,政府應該對張震遠的財務狀况做盡職審查,若證實無問題,可以心安理得,若發現有什麼問題,可以及早處理。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若董事會成員「已破產或已與其債權人作出任何債務償還安排」,特首可以取消其委任;不過,行政會議並無相關規定,而行會利益申報制度,無要求成員申報負債情况,行會成員只須申報物業、受薪董事職位、持有超過1%股權的公司權益等。
從張震遠和商交所事件,揭示特首、問責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應該申報負債情况,而非只申報資產;前任政務司長許仕仁欠東亞銀行貸款高達6000萬元,就是一例。情况顯示即使有資產,也可能資不抵債。這些重要人物或持有的公司若欠債,難免使人擔心他們會受人威脅,損害公衆利益。所以,政府應該盡快完善申報資產與負債的制度。
歡迎回應 [email protected]
生意成敗無關公職適任
資金來源則值得關注
證監會的通告顯示,商交所鑑於收入不足以應付營運開支,決定交回自動交易服務(ATS)供應商資格,張震遠表示預期6月可以集資1億美元,足夠3至4年營運開支,屆時會申請復牌營業云云。商交所資金未符合要求,證監會可以「撤回」(revoke)其牌照,俗稱釘牌,但最終證監會選擇較溫和的字眼「交回」(surrender),給商交所東山再起留後路。
有意見批評證監會寬待張震遠,處事存在雙重標準。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證監會對商交所的處理十分罕見。他說證券商資金不足,性質屬於嚴重違規,一般要立即停牌及委派會計師核數,或是牌照到期後不獲續約,現在證監會酌情給予寬限期,使商交所有時間重整財務,做法之寬鬆,他從事金融業數十年都未見過。張華峰是金融業老行尊,他的說法若符合事實,則證監會處理商交所資金不足的做法,就異乎尋常,證監會應該解釋,以釋除聯想和疑慮。
商交所得到證監會寬待,有揣測認為與特首梁振英有關。梁振英競選特首時,張震遠擔任競選辦主席,梁最終以大冷門姿態勝選,一般認為張震遠居功至偉。張震遠獲委任行政會議成員,4月底,梁振英還以有實際需要為由,不惜違反同一公職不能超過6年的規定,再任命張震遠為市建局主席,任期兩年,另外,張也是策發會副主席,這些要職,說明梁振英對張震遠的器重。現在證監會寬待商交所,若與梁振英、張震遠關係密切有關,則是對法治精神構成挫損,所以,證監會應該公開說明,交代理據。
張震遠和商交所的關係,還引出另一個問題,就是:擔任重要敏感公職的人士,其個人或負責機構欠債情况值得關注,可藉此評估涉及人士是否適合擔任敏感重要公職。
張震遠財務狀况
政府應做盡職審查
上周六,張震遠接受記者訪問時,就創辦、營運商交所,承認因此有負債,但他強調是「一般商業來來往往,從個人來講,創業當然有風險」,這番話從表面解讀,可理解為他和商交所都有負債;但是前日張震遠再接受訪問,則強調他與商交所從來沒有向「大地產商」或其他財團借錢,藉此反駁有報道指與他相熟的地產商向商交所借出逾億元周轉。這兩次訪問,同一個張震遠,不過,他個人和商交所是否有一般認知的負債,仍然搞不清楚。
此事之值得關注,關鍵不在生意成功與否,在於個人、機構的財務和融資情况。商交所由2008年創辦迄今,資金投入超過10億元,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未能打開局面,產品不多,累計收入十分有限,與股東投入的資金比較,不成比例;以張震遠佔商交所56%股份,按比例計算,他投入的資金已經超過5億元,由於張震遠並未披露財政狀况,無從判斷他的資金充裕程度,但是,坊間傳聞商交所財困已久,張震遠也向多方籌措,雖然他否認了「借錢」傳聞,但是商交所錢從何來,仍是待解之謎。
由於張震遠與梁振英關係密切和身居要職,商交所爆煲之後,若牽出財務問題或涉及利益衝突爭議,屆時政府會非常尷尬,所以,從未雨綢繆着眼,政府應該對張震遠的財務狀况做盡職審查,若證實無問題,可以心安理得,若發現有什麼問題,可以及早處理。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若董事會成員「已破產或已與其債權人作出任何債務償還安排」,特首可以取消其委任;不過,行政會議並無相關規定,而行會利益申報制度,無要求成員申報負債情况,行會成員只須申報物業、受薪董事職位、持有超過1%股權的公司權益等。
從張震遠和商交所事件,揭示特首、問責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應該申報負債情况,而非只申報資產;前任政務司長許仕仁欠東亞銀行貸款高達6000萬元,就是一例。情况顯示即使有資產,也可能資不抵債。這些重要人物或持有的公司若欠債,難免使人擔心他們會受人威脅,損害公衆利益。所以,政府應該盡快完善申報資產與負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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