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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華旅遊一名男領隊帶團從曼谷回港時,在航機上用手機偷拍3名空姐的腿部被發現,事件最終報警處理。涉案領隊早前承認一項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案情指出,48歲被告陸國雄去年12月4日帶團友乘搭國泰航機回港,一名空姐在航機起飛時已察覺被告用手機對着她的腿部拍攝,後來另一名空姐在被告附近工作時,又發現被告用手機拍攝她,遂向一名男機組人員投訴。該男機組人員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偷拍兩名空姐,但稱已刪除相片。惟該機組人員檢查被告手機,發現被告手機存有多張空姐下肢照片,部分看到空姐臉容,決定報警。被告到港後被捕,警誡下聲稱因好奇犯案。【案件編號﹕TWCC1162/13】
案情指出,48歲被告陸國雄去年12月4日帶團友乘搭國泰航機回港,一名空姐在航機起飛時已察覺被告用手機對着她的腿部拍攝,後來另一名空姐在被告附近工作時,又發現被告用手機拍攝她,遂向一名男機組人員投訴。該男機組人員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偷拍兩名空姐,但稱已刪除相片。惟該機組人員檢查被告手機,發現被告手機存有多張空姐下肢照片,部分看到空姐臉容,決定報警。被告到港後被捕,警誡下聲稱因好奇犯案。【案件編號﹕TWCC11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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