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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任護士但後來患精神分裂的女子,在化妝品店偷沐浴露後,為阻職員追截,揮刀割傷對方。她早前承認盜竊、有意圖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4罪,昨被判接受3個月醫院令。法官指案情嚴重,原應判監,但因被告患精神病,考慮其自身及社會安全,終判她入小欖精神病院。
患精神病 兩偷沐浴露
精神科報告透露,女被告林鳳兒(39歲)自2007年起證實患有精神病,有3次強制入院紀錄。法官引述報告指出,被告對自己的洞察力差,家人又對其缺乏監管,對他人或會造成重大危險。去年10月10日,被告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的Colourmix化妝品店內偷去1瓶沐浴露。在職員追截下,被告向對方揮舞刀,割傷對方手臂、胸及頸,傷者需縫6針。被告翌日到同一商場另一店舖,再偷去3瓶沐浴露,遭女警認出拘捕。她被搜身後除起回贓物外,更有刀、菜刀及剪刀。她警誡下指刀用作自衛、剪刀用作剪髮,菜刀則準備帶往磨刀。
患精神病 兩偷沐浴露
精神科報告透露,女被告林鳳兒(39歲)自2007年起證實患有精神病,有3次強制入院紀錄。法官引述報告指出,被告對自己的洞察力差,家人又對其缺乏監管,對他人或會造成重大危險。去年10月10日,被告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的Colourmix化妝品店內偷去1瓶沐浴露。在職員追截下,被告向對方揮舞刀,割傷對方手臂、胸及頸,傷者需縫6針。被告翌日到同一商場另一店舖,再偷去3瓶沐浴露,遭女警認出拘捕。她被搜身後除起回贓物外,更有刀、菜刀及剪刀。她警誡下指刀用作自衛、剪刀用作剪髮,菜刀則準備帶往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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