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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威濤大勝 扒王大敗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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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25日 06:35
2013年05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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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板前壽司股權糾紛案昨終揭盅,被指控私開分店、綽號「Ricky San」的鄭威濤成為「大贏家」,其前生意拍檔、味千中國的潘氏姊弟,則因偷步註冊板前商標而被法官斥責「立壞心腸及手段污穢」。至於早前向潘氏購入板前權益,欲分一杯羹的扒王老闆李德麟,則一無所獲成為「大輸家」。


扒王妻:諗住天地有正氣

鄭威濤昨回應表示接受法庭裁決,又稱對結果「感到高興」。李德麟的妻子林珍奇則表示,丈夫對判決「有啲失望」,又稱「搞咗咁耐有損失,本來諗住好似小甜甜(龔如心)阿哥(龔仁心)咁,『天地有正氣』……覺得有啲無奈」。林又稱丈夫未決定下一步行動,但將支持他所有決定。


事緣鄭威濤眼見香港掀起壽司熱潮,2004年與味千中國主席潘慰及胞弟潘嘉聞合作成立駿濤有限公司,在尖沙嘴加連威老道開設首間「板前壽司」。可惜好景不常,鄭與潘氏姊弟的關係轉差,鄭於翌年及2006年更繞過潘氏私設公司,於銅鑼灣及旺角開設板前分店,惹對方強烈不滿。


潘偷註板前商標 鄭撤分股協議

2006年9月,潘氏姊弟與鄭達成「和解」,並簽訂「股東協議書」,鄭承諾成立一間新的控股公司,全數注入他所持的板前分店權益,然後把該公司的31%股權分予潘氏姊弟。惟潘嘉聞因信不過鄭,用其名下公司Fine Elite偷步將板前商標註冊。鄭得悉此事後勃然大怒,決定取消股東協議書,潘氏一方則反指鄭藉機不履行承諾。後來鄭於2007年另起爐灶,以「板長壽司」名義開設大量分店。


扒王買潘股權 敗訴僅獲空殼

後來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作價3300萬元,向潘氏姊弟收購Fine Elite,並入稟高院向鄭索償。換言之,若Fine Elite最終勝訴,李將可獲得板前及板長的31%股權,反之則只能得到一間空殼公司。


法官陳美蘭在判辭表示,「股東協議書」訂明鄭威濤屬板前商標的擁有人,潘嘉聞卻把商標暗中註冊,行徑等同撕毁合約,換言之鄭已毋須履行協議。對於潘嘉聞解釋,簽約時他沒留意商標由鄭持有的條款,法官認為他的證供不可信,又稱鄭為人「自私自利(egoistic)」,無可能不向潘嘉聞要求獲得板前商標。法官又質疑,潘嘉聞聲稱板前商標由他設計的說法是「完全沒說服力,亦不可信」。


鄭須賠「板長」造成「板前」損失

法官續指,雖然鄭威濤於駿濤創立首間板前壽司後,私下以其名下公司開設其他板前分店,但由於駿濤沒持有板前商標,而且股東一早知悉每間分店將以獨立的公司營運,故法官認為鄭私開板前分店並無不妥。不過,法官指鄭威濤開設「板長壽司」對板前壽司構成直接競爭,裁定鄭須向連同潘氏姊弟在內的駿濤股東賠償損失。不過,由於駿濤於2010年已再沒營運板前,故有關損失應只計算至2010年,數額有待確定。法官亦裁定,由於鄭在官司中「大勝」,故可取回75%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1269/08、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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