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學民思潮約400人昨日於六四遊行結束後,由金鐘遊行至中聯辦門外,並特意不於遊行7天前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由於警方堅拒封路,要遊行人士使用行人路,不滿安排的遊行人士抵達金鐘高等法院後,一度於馬路上靜臥抗議。警方譴責學民思潮佔據行車線行為違法,會保留法律追究權,並稱10歲以上的參與者可能要負刑責。
由於警方最近在事發後一兩年才檢控示威者,記者昨追問警方中區副指揮官陳綺麗會否採用追究「佔中」義工陳玉峰的方式「低調通緝」今次示威者,她只重申呼籲遊行人士克制,及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至於警方為何不能封閉一條行車線方便遊行,她指中區至西區路線很長,而高等法院門外的行人路很闊。
學民思潮於下午5時許從政府總部出發,經政總外行人天橋、金鐘廊及太古廣場,前往中聯辦。抵達金鐘高等法院後,學民思潮不滿無法使用馬路遊行,決定停下,要求警方封路,警方拒絕。警方於6時半通知學民思潮,稱「分區指揮官衡量安全後,決定建議遊行人士使用行人路」。
終沿行人路遊行往中聯辦
學民思潮於是靜臥抗議,警方多次「舉牌」向遊行人士發警告,稱其行動違法,要負刑責。靜臥個多小時後,學民思潮決定「不與警方作無謂糾纏」,遂沿行人路走到中聯辦,並於8時許抵達。學民思潮抵達後默哀3分鐘及朗讀聲明;由於中聯辦未有派人接請願信,部分成員爬上鐵馬,將聲明及橫額拋進中聯辦,然後離去。
學民:已與警溝通細節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稱,遊行和平進行,學民並無衝擊,並指示威乃基本人權,毋須申請,而在一星期前舉行記者會表明會遊行後,一直有與警方溝通,並將所有細節包括人數及道具等交予警方,不明白為何警方稱「無溝通」。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