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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港人印尼婦 申6000元覆核敗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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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29日 06:35
2013年05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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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與關愛基金年前先後推出6000元津貼計劃,在港任傭工近8年後,2004年下嫁港人的印尼婦,因定居資格未夠7年,遂循關愛基金申請6000元,卻被指已居港多時不合資格拒絕。印婦提出司法覆核,昨被高院駁回。


被指居港多時不合資格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代表民政事務局的大律師表示,關愛基金的「派錢」對象是新來港定居人士,但申請人Nanik Darwati於1996年已來港打工,明顯不屬新來港人士;雖然她於2004 年與從事裝修的港人丈夫結婚,但只是改變了身分,亦不符關愛基金的目標,法官聽擺雙方陳辭後,拒絕Nanik的申請,同時下令以申領法援打官司的Nanik支付訟費。


由於6000元津貼計劃拒絕外傭申請,Nanik遂以入境處批准她婚後居港、即2005年7月起,直至津貼計劃的「死線」、即去年3月31日計算「定居期」,她指有關時段不足7年,她應獲批津貼。負責審批申領資格的民政事務局指她於1996年7月獲發身分證,至今居港超過7年,不合資格領取津貼,關愛基金上訴委員會亦以同一理由拒絕其申請。


【案件編號:HCAL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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