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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當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一經撤銷,日後就同一項認可的申請會視作全新申請處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會審視每宗申請的理據及相關因素,一視同仁地處理。
陳家強今天(5月29日)回應立法會議員張華峰的提問時說,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平台,供金融產品進行交易或結算,提供者必須具備充足財政資源。
他指出,一般而言,其認可一經撤銷,日後就同一項認可所提交的申請會視作全新申請處理。證監會會審視每宗申請的理據及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掌握的所有相關資料,對於持牌人亦一視同仁採取相同做法。
證監會5月18日公布,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證監會,表示鑑於商交所帶來的收入不足以應付營運開支,決定交回其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
陳家強指出,認可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必須具備充足財政資源,以妥善履行其職能及責任,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就撤回商交所的認可發出正式通知,撤回認可即時生效,證監會就此事在同日發出新聞稿。
證監會5月21日就撤回商交所作為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的認可一事發表進一步的聲明中指出,證監會已就商交所在財務事宜方面的涉嫌違規問題展開調查。鑑於所取得的證據顯示涉嫌違規的問題事態嚴重,證監會已轉介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證監會將繼續有關的調查工作,並與商罪科全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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