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瑪嘉烈醫院就周日(26日)發生「誤停呼吸機」導致女病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該院行政總監董秀英公開向死者家屬鞠躬致歉,並指涉事兩名護士年資逾10年,院方已成立5人專家小組徹查。不過,醫院事發後兩日才向外通報,或違反醫管局指明嚴重事故須24小時內公布的政策,病人組織促徹查醫院延報原因。
行政總監鞠躬道歉
本周日下午,瑪嘉烈醫院一名57歲患有「運動神經元疾病」及呼吸衰竭、需長期依賴輔助呼吸儀器的女病人,被轉移至病房另一病格時,兩名護士疑因判斷錯誤,以為可暫停呼吸儀器一兩分鐘以便運送,其後重新為病人接駁呼吸儀器,但女病人病情急轉直下,經急救後死亡。
瑪嘉烈醫院行政總監董秀英昨就事故向死者家屬鞠躬致歉。她表示,院方非常關注事件,已將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院方並成立5人專家調查小組徹查事件,當中調查小組主席為醫管局內科統籌委員會呼吸專科小組召集人陳學深;調查重點包括當時誤停呼吸機的原因、病者死因及過程中是否有醫生在場等,並會提出建議防止事故再次發生,調查小組將於8星期內完成報告,並向病人家屬交代報告內容。
董秀英說,涉事兩名護士資歷超過10年,事發後兩人均十分難過,情緒低落,現正休假。對於事發後兩日院方才向公眾通報,她承認有關做法需要改善,院方會檢討。
事發兩日才通報或違政策
根據醫管局的醫療事故處理政策,公立醫院就嚴重事故須在24小時內向醫管局總部呈報。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外務副主席林志釉認為,調查小組應查明延遲通報原因。至於會否因延遲通報導致醫護人員「夾口供」或消滅證據,他說不作評論,但若有醫護人員蓄意妨礙調查,或涉及刑事罪行。
他說,事故中的女病人患有呼吸衰竭,是長期病患者,醫護人員在決定轉移她時,應先作好風險評估及安全措施,並須得醫生准許,「不會突然話搬就搬」,促調查小組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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