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承周二拙文〈一個定必出席「六四」燭光晚會的理由〉,筆者今日和大家續談內地黨官如何打壓本港的六四報道。
上文說到,筆者2009年仍任職有線電視,暑假駐北京,某天被分管香港傳媒的國務院新聞辦六局的一名女副處長急電「照肺」。
「照肺」
「照肺」地點在空蕩的華僑大廈大堂咖啡廳。
這名副處長受了上級的壓力,接旨要向香港傳媒就「六四」維園燭光集會的報道施壓。
她說:「6月初,我們的領導在香港,看到你們的電視台不停轉播維園燭光晚會,感到很不高興,覺得很有意見,你們能不能不播或少播一點?」
她又說來港觀察的領導不怎麼懂廣東話,主要看維園的畫面,覺得每半小時播一次,太多太刺眼。
如上文所述,筆者「表面斯文,內裏火滾」的回應副處長,說平反六四是港人長期以來的堅持,而香港電視台是依照新聞原則獨立運作不容干預等觀點。
我又說,覺得六四紀念集會的燭光刺眼,是你們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
此時,我想這名副處長及一眾黨官,肯定想像吹生日蠟燭般,將維園十幾萬支蠟燭吹熄。
施壓者又問及我們六四集會的報道有哪些形式,為何有些會作現場直播,有些則沒有?「建議」我們能不能不做現場直播?
我嚥了口咖啡,但吞不下這口氣,我說:「我們作不作直播,主要看有關新聞是否重要,是否繼續在發生,港人是否關心。每年六月四日晚,很多香港人都很關注維園發生的事情,即使自己未能親身去,亦希望能夠看看維園燭光晚會的情况。」
「我們是以良心和專業做新聞的,不受官方干預,如果你叫我們不播就不播,我們會反枱,香港人也會反枱。」
從多年來facebook每逢六四晚,定會被維園的燭光照片洗版來看,港人對六四的堅持、執著和關注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不容任何打壓的。如果香港電視台在新聞提要或在24小時新聞頻道不轉播或少播六四晚會,這肯定是跟香港民意背道而馳。
事實上,筆者從事中國新聞採訪多年,六四採訪的直接或間接受壓,並不是第一次。每逢敏感日子,中聯辦專責統戰和影響香港媒體的官員,是會很赤裸的約談主要傳媒高層,對他們逐個擊破,希望他們要顧全民族大義、國家利益、中港和諧、雙方交情。
黨官希望香港傳媒在六四的報道上慢慢妥協和跪低,手法不外乎威迫和利誘。
威迫利誘
威迫方面,他們會刻意延遲或拒絕「不聽話」傳媒的一般採訪申請、駐內地記者證的審批、在平時的記者會列你為黑名單,不讓提問,當你透明。又會在某些採訪活動中,讓大圍的駐京記者人人有份,唯獨將你獨漏,作為懲罰。
利誘方面,他們慣以採訪的便利和獨家來回饋順從者,在有限的採訪機會或某些官方放料,肯定會優先預埋你。當然,北京亦經常以重大經濟利益來馴服傳媒老闆,「擒賊先擒王」,好讓他們有技巧地,慢慢的讓新聞部高層深明大義,不知不覺的將其煮熟。
總之,在這事上你賣個人情給我,國家一定會記取,慢慢回報。
筆者親身見過某報的紅色老闆,走到長沙市長的面前,說自己在香港辦報,暗示為此承包了國家的一些政治責任,所以希望能在長沙的一些商業項目上,對方能給集團一些優惠和理解,面目相當猥瑣可憎。
筆者亦知道個別很有風骨的傳媒高層,在黨官惡形惡相,毅然腰斬會面,離場抗議,令人擊節讚賞,深深佩服。
就六四施壓的女處長又試圖以「發展論」來淡化六四,呼籲港人不要太執著。
她說,國家改革開放30年,各方面已取得巨大的成就,國力大振,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她認為港人不應太執著六四,但忽略了國家主要方面的發展成就,大家應該向前看而不是只懂往後看,而傳媒亦應多報道國家發展的新聞。
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就是向前看,超前看,希望人民能有民主有自由,有真正的新聞輿論監督,希望國家能走向制度、法治、廉潔,盼望國家能真正富強,人民真的站起來。
我想清楚告訴這名分管香港傳媒的國新辦副處長,即使到了今天,學生當年的訴求,今天仍然是向前看,一點不過時,不能不執著!你們想自欺欺人的忘記它、捂住它才是倒退。
因為這些以生命和鮮血作為代價而喊出的口號,到今天仍未實現,仍受官方積極抵制,它們仍是數以億計中國老百姓卑微的願望和華人社會主流呼聲。
港人對六四不能不執著,不能愧對以老命誓死堅持的天安門母親,他們連悼念權都沒有,我們的燭光是良心的力量,是對天安門母親的支持,是對中共當權者頂心頂肺的督責。
「睬佢都傻!」
面對黨官的施壓,可幸當年筆者的上司全力抵制,給我吐出了四個字……
「睬佢都傻!」
筆者相信黨官們會繼續全方位監視港人如何悼念六四,就讓我們的燭光對他們繼續頂心頂肺吧!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2898-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上文說到,筆者2009年仍任職有線電視,暑假駐北京,某天被分管香港傳媒的國務院新聞辦六局的一名女副處長急電「照肺」。
「照肺」
「照肺」地點在空蕩的華僑大廈大堂咖啡廳。
這名副處長受了上級的壓力,接旨要向香港傳媒就「六四」維園燭光集會的報道施壓。
她說:「6月初,我們的領導在香港,看到你們的電視台不停轉播維園燭光晚會,感到很不高興,覺得很有意見,你們能不能不播或少播一點?」
她又說來港觀察的領導不怎麼懂廣東話,主要看維園的畫面,覺得每半小時播一次,太多太刺眼。
如上文所述,筆者「表面斯文,內裏火滾」的回應副處長,說平反六四是港人長期以來的堅持,而香港電視台是依照新聞原則獨立運作不容干預等觀點。
我又說,覺得六四紀念集會的燭光刺眼,是你們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
此時,我想這名副處長及一眾黨官,肯定想像吹生日蠟燭般,將維園十幾萬支蠟燭吹熄。
施壓者又問及我們六四集會的報道有哪些形式,為何有些會作現場直播,有些則沒有?「建議」我們能不能不做現場直播?
我嚥了口咖啡,但吞不下這口氣,我說:「我們作不作直播,主要看有關新聞是否重要,是否繼續在發生,港人是否關心。每年六月四日晚,很多香港人都很關注維園發生的事情,即使自己未能親身去,亦希望能夠看看維園燭光晚會的情况。」
「我們是以良心和專業做新聞的,不受官方干預,如果你叫我們不播就不播,我們會反枱,香港人也會反枱。」
從多年來facebook每逢六四晚,定會被維園的燭光照片洗版來看,港人對六四的堅持、執著和關注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不容任何打壓的。如果香港電視台在新聞提要或在24小時新聞頻道不轉播或少播六四晚會,這肯定是跟香港民意背道而馳。
事實上,筆者從事中國新聞採訪多年,六四採訪的直接或間接受壓,並不是第一次。每逢敏感日子,中聯辦專責統戰和影響香港媒體的官員,是會很赤裸的約談主要傳媒高層,對他們逐個擊破,希望他們要顧全民族大義、國家利益、中港和諧、雙方交情。
黨官希望香港傳媒在六四的報道上慢慢妥協和跪低,手法不外乎威迫和利誘。
威迫利誘
威迫方面,他們會刻意延遲或拒絕「不聽話」傳媒的一般採訪申請、駐內地記者證的審批、在平時的記者會列你為黑名單,不讓提問,當你透明。又會在某些採訪活動中,讓大圍的駐京記者人人有份,唯獨將你獨漏,作為懲罰。
利誘方面,他們慣以採訪的便利和獨家來回饋順從者,在有限的採訪機會或某些官方放料,肯定會優先預埋你。當然,北京亦經常以重大經濟利益來馴服傳媒老闆,「擒賊先擒王」,好讓他們有技巧地,慢慢的讓新聞部高層深明大義,不知不覺的將其煮熟。
總之,在這事上你賣個人情給我,國家一定會記取,慢慢回報。
筆者親身見過某報的紅色老闆,走到長沙市長的面前,說自己在香港辦報,暗示為此承包了國家的一些政治責任,所以希望能在長沙的一些商業項目上,對方能給集團一些優惠和理解,面目相當猥瑣可憎。
筆者亦知道個別很有風骨的傳媒高層,在黨官惡形惡相,毅然腰斬會面,離場抗議,令人擊節讚賞,深深佩服。
就六四施壓的女處長又試圖以「發展論」來淡化六四,呼籲港人不要太執著。
她說,國家改革開放30年,各方面已取得巨大的成就,國力大振,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她認為港人不應太執著六四,但忽略了國家主要方面的發展成就,大家應該向前看而不是只懂往後看,而傳媒亦應多報道國家發展的新聞。
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就是向前看,超前看,希望人民能有民主有自由,有真正的新聞輿論監督,希望國家能走向制度、法治、廉潔,盼望國家能真正富強,人民真的站起來。
我想清楚告訴這名分管香港傳媒的國新辦副處長,即使到了今天,學生當年的訴求,今天仍然是向前看,一點不過時,不能不執著!你們想自欺欺人的忘記它、捂住它才是倒退。
因為這些以生命和鮮血作為代價而喊出的口號,到今天仍未實現,仍受官方積極抵制,它們仍是數以億計中國老百姓卑微的願望和華人社會主流呼聲。
港人對六四不能不執著,不能愧對以老命誓死堅持的天安門母親,他們連悼念權都沒有,我們的燭光是良心的力量,是對天安門母親的支持,是對中共當權者頂心頂肺的督責。
「睬佢都傻!」
面對黨官的施壓,可幸當年筆者的上司全力抵制,給我吐出了四個字……
「睬佢都傻!」
筆者相信黨官們會繼續全方位監視港人如何悼念六四,就讓我們的燭光對他們繼續頂心頂肺吧!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2898-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