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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獲1元贏公義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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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2日 23:35
2013年06月02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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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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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我最開心係得到呢一蚊,佢代表咗公義。」精神病康復者董禮霖狀告屯門區議員在邨內懸掛中傷精神病人的橫額,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償9毫子,只因在他眼中,這種行為「一文不值」。法官上月判他勝訴,獲賠1元,是香港首宗成功控告歧視精神病患者的案件。多年來,他為精神病人權益「拋頭露面」,只因後悔自己亦曾歧視精神病人,「覺得之前做錯咗,要做返啲補償」。


董禮霖在政府工作,約10年前轉部門後壓力大增,患上抑鬱及妄想症。未發病前,他因報道而誤以為精神病人「很暴力、會斬人、反覆無常」。歧視人者怕被歧視,以致病淺時不敢求助,延誤就醫。精神病往往不知何時找上何許人,他從沒想過自己也會有這一天。「你歧視人,將來隨時會後悔。」他苦笑着說。


曾歧視病者 患病不敢求醫

他體諒精神病人不敢為自己發聲。他遂自掏腰包,先後狀告傳媒多篇報道涉歧視,但都以和解或敗訴收場。「別人笑我太瘋癲」,他卻視之為勝利,「我不是想告和賠錢,只是想跟傳媒高層溝通一下,反映我們很容易受到新聞負面影響」。康復者大多想隱姓埋名,他卻為官司頻頻上報,鄰居認出後拒與他同乘升降機,上庭前他總是失眠,「打官司其實好大壓力,但不打的話我們就一直受歧視」。


2010年,政府宣布在全港各區設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屯門區議員梁健文在湖景邨內掛上「強烈不滿社會福利署妄(罔)顧湖景邨居民生命安全」、「擔心精神病服務中心設在民居令居民恐慌」等標語。董禮霖得悉有病人因此不敢覆診,遂再一次在無代表律師下控告對方。


不介意無報道 自得其樂

面對對方的大律師,他笑言有如大衛面對巨人哥利亞的精神,中六學歷的他邊查字典讀完足一呎厚的英文資料,向法官動之以情。贏得1元賠償是其次,他珍而重之的是判辭這一段﹕「本席認為,社會應該把這種錯誤態度糾正過來,才能減少大眾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使他們不致因羞於面對此疾病,而不去接受適當的治療。」贏了官司,未有夾道歡迎或傳媒重視,他卻因那1元自得其樂。「最重要是立了新的案例,報道不報道不要緊,做番正常人一個更好。」而他爭取建於湖景邨的中心,據悉亦已開始裝修。


明報記者 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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