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現任機場保安有限公司(簡稱「機保」)行政總裁、警務處前高級助理處長周富祥,自2008年起在無向董事會申報下,幾乎每月都擅自申領「超時補水」,累積金額逾76萬元,涉嫌違反機保公司內部規則,機保董事會正展開調查。
有大律師和法律學者稱,周富祥屬公職人員,擅自申領超時補水,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甚至欺詐等刑事罪行。
機保公司由機管局和政府共同持有。政府發言人和機管局上周五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機保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正調查本報提及的事件,現階段不宜評論,又指機保僱傭合約訂明,所有員工受《防止賄賂條例》約束。
幾乎月月申領 月均1.4萬元
機保董事會成員之一的自由黨榮譽主席劉健儀表示,早於數周前已接獲匿名投訴,指周富祥違規申領超時補水,她之後向董事會主席張健東反映,張當時表示他也收到同樣投訴,已要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調查。劉健儀表示關注事件,但正待調查完成,暫不便評論。
現年63歲的周富祥於2004年6月退休離開警隊後,7月起即獲機保聘為行政總裁,現時月薪約14.7萬元。本報獲得周富祥的工資紀錄,發現他從08年10月起,幾乎每月都申領超時補水,直至今年2月,累積申領逾76萬元,平均每月申領約1.4萬元(見圖)。
內部手冊﹕須特別行動上司批准
根據本報獲得的機保內部行政手冊,除非是前線員工或有特別行動,並獲部門主管批准,方可申領超時補水(見表)。有接近機保的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機保約50多名經理級或以上的管理層,基本上都不能申領超時補水,除非有特別行動並獲上司批准。
消息人士稱,周富祥經常在周末或假期上班,然後申領超時補水,根本不是特別行動,而且周亦未經他的上司即董事會批准申領補水。據悉,機保不少中高層員工都非常不滿周擅批補水給自己的行徑。
本報記者上周五在機場向周富祥查詢事件,他承認有申領補水,也坦白承認並無獲董事會批准。周解釋﹕「(任期)最後幾年,我諗住,我返嚟真係做咗嘅,點解我唔可以entitle(補水)呢?」被問到是否只有前線員工,或有特別行動,才可申領超時補水?為何身為行政總裁,幾乎每個月都申領補水?周富祥說﹕「我唔方便喺度同你解釋咁多,但全部有規有矩、合情合理。」
周﹕有規有矩合情合理
記者再向周富祥展示機保內部行政手冊,周看過後回應﹕「我叫財務部畀番嗰啲嘢(資料文件)你,因為你家畀張咁嘅嘢我睇……當然(手冊)係我哋出㗎啦!」記者追問是否意指手冊錯了?周說不是錯,但強調公司有內部審計檢查帳目,又說有時他在假期工作五六個鐘,他亦只申領三四個鐘超時補水,形容「我自己都好檢點㗎!」
其間,周又多次致電下屬求助,查問自己申領補水的依據,但卻始終無法清楚解釋,為何他可長期申領超時補水。最後周稱趕時間,登車離開。
本報曾向多家公共機構查詢,包括市建局、證監會、醫管局、生產力促進局等,上述機構均表示其行政總裁等高層,均不准申領超時補水。
港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行政手冊清楚列明,職員只可在特別行動或突發事件,並獲部門主管批准,方可申領超時補水;行政總裁若逢周末上班,顯然不是特別行動,兼且未獲得上級董事會批准,卻擅自申領超時補水,明顯是違規。
學者大狀﹕或犯欺詐偷竊罪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機保屬公共機構,所有僱員包括行政總裁,都是公職人員,故周富祥有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張達明和陸偉雄均表示,周也可能觸犯欺詐或偷竊等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監14年。
資料顯示,過去受查的高級警務人員,包括了前高級警司冼錦華,以及遠至1970年代的總警司葛柏,而二人最終也被判罪成。若周富祥涉及刑事調查,將有可能是歷來受查的最高級前警務人員。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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