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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1歲浸會醫院駐院醫生入職後不足3星期疑起色心,被指替準女同事作入職前檢查時,趁獨處之機揸胸非禮。事主即日向男友投訴,卻因怕連累工作,事隔個多月後才報警求助,男醫生其後遭院方終止合約。男醫生早前否認一項非禮控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已遭院方終止合約
控罪指被告歐健聰於去年1月31日,於浸會醫院B座門診部13號房非禮女子X。控方指被告平日工作除應付門診病人外,亦須為浸會醫院新入職員工檢查身體。事主庭上供稱,案發時她已成功通過助產士面試,但仍須通過身體檢查。她憶述,檢查初時相安無事,而起初房內亦有另一名女護士在場。
涉檢查身體突揸胸
事主續指出,該女護後來到房外處理文件,不久被告突然用右手揸其右胸,歷時約2秒。她當時感到非常害怕,只說了一句「做咩呀」,沒有任何反抗。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出,浸會醫院已向她表明會為入職者檢查胸部,但事主反駁指有關講法聞所未聞,又反指若被告真的要檢查胸部,何以只揸她一邊胸部。
控方專家證人、廣華醫院外科顧問醫生陳志梅的書面證供指出,醫生檢查病人乳房前應先徵得對方同意,亦應有女醫護人員在旁協助。按正常檢查乳房的步驟,醫生應先着被檢查者脫去外衣及內衣,其後以肉眼觀察乳房,最後才用手檢查。陳質疑,被告的做法乃「不正常手法,根本不是檢查」。陳又強調,每名醫科學生均受有關訓練及通過考核。
辯方反駁,浸會醫院規定門診部的醫生須每小時處理6名病人,即每名病人平均只有約10分鐘的診症時間,故實際情况下非每名醫生都能做足「全套檢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92/13】
已遭院方終止合約
控罪指被告歐健聰於去年1月31日,於浸會醫院B座門診部13號房非禮女子X。控方指被告平日工作除應付門診病人外,亦須為浸會醫院新入職員工檢查身體。事主庭上供稱,案發時她已成功通過助產士面試,但仍須通過身體檢查。她憶述,檢查初時相安無事,而起初房內亦有另一名女護士在場。
涉檢查身體突揸胸
事主續指出,該女護後來到房外處理文件,不久被告突然用右手揸其右胸,歷時約2秒。她當時感到非常害怕,只說了一句「做咩呀」,沒有任何反抗。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出,浸會醫院已向她表明會為入職者檢查胸部,但事主反駁指有關講法聞所未聞,又反指若被告真的要檢查胸部,何以只揸她一邊胸部。
控方專家證人、廣華醫院外科顧問醫生陳志梅的書面證供指出,醫生檢查病人乳房前應先徵得對方同意,亦應有女醫護人員在旁協助。按正常檢查乳房的步驟,醫生應先着被檢查者脫去外衣及內衣,其後以肉眼觀察乳房,最後才用手檢查。陳質疑,被告的做法乃「不正常手法,根本不是檢查」。陳又強調,每名醫科學生均受有關訓練及通過考核。
辯方反駁,浸會醫院規定門診部的醫生須每小時處理6名病人,即每名病人平均只有約10分鐘的診症時間,故實際情况下非每名醫生都能做足「全套檢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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