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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現屆政府餘下任期,將採用今年做法,於明年1月公布《施政報告》,再於2月底或3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打破多年來政府10月發表《施政報告》、翌年3月發表預算案的安排,預計本月底前將敲定明年公布兩者的實際日期,並將於稍後在立法會內務事務委員會交代。
林鄭月娥於信中解釋,有關做法有助政府施政及展開諮詢,並確保《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可盡早獲撥款推行。她又稱,曾考慮10月發表《施政報告》,然後提前公布預算案,但受限於財政年度於每年4月開始,故無法落實。
立法會公民黨議員陳家洛昨去信立法會內務事務委員會,表示若按政府建議縮短《施政報告》和預算案之間的公布日期,將影響政府諮詢市民,而政府亦無法因應民意調整預算案。
林鄭月娥於信中解釋,有關做法有助政府施政及展開諮詢,並確保《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可盡早獲撥款推行。她又稱,曾考慮10月發表《施政報告》,然後提前公布預算案,但受限於財政年度於每年4月開始,故無法落實。
立法會公民黨議員陳家洛昨去信立法會內務事務委員會,表示若按政府建議縮短《施政報告》和預算案之間的公布日期,將影響政府諮詢市民,而政府亦無法因應民意調整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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