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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百科﹕女兒被冤枉 慎介入鬧大(0-4歲)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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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5日 06:35
2013年06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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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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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兒念K2,平日功課由我處理打點,每天都交齊。有天碰上她一位男同學的媽媽,她卻說我要提醒女兒做功課,不要由得她不做,我有點奇怪為何她這樣說,後來問女兒,才知那男同學經常自己做錯事就推在別人身上,例如自己沒做功課,就說別人沒有做,但女兒不以為意。對女兒受這樣的冤屈,我很心痛,面對別人無理指摘,我怕她的小心靈受挫,應如何處理呢?


明白家長護女心切,也欣賞媽媽耐心和女兒聊天,嘗試把事情始末弄清楚,但在這階段,這是孩子之間的事情,此時此刻實在不宜再掀動這事情。


曉之道歉與原諒

從這次真實的生活體驗中,讓孩子學習解決方法,做得不對就應「坦白承認、承擔和誠心向對方道歉」,另一方也應嘗試「大方原諒」,也可提醒孩子跳出自己的角度,看事物的另一面﹕「為什麽小明這樣做呢?」、「結果成功嗎?」、「學小明這樣做行得通嗎?你覺得怎樣做好?」,轉移她的注意力,理解對方的想法,找出問題所在,鼓勵她在將來遇到同樣問題時,想想如何去解決,這是孩子們學習社交技能、培養正向解難的上好渠道。


家長在過程中也要重複灌輸,鼓勵孩子說實話,用健康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挫敗感。讓孩子把自己的憤怒、緊張、焦慮、煩躁、挫敗感、壓力表達出來,毋須東拉西扯地躲閃;同時教他們補救,例如發現自己錯了,就主動向對方說對不起,使兩人的友誼跨過障礙,重修舊好。這樣她能逐漸學會自己處理糾紛,學會寬厚待人,友好相處;還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遵守遊戲規則等等。


反覆鼓勵抒發情緒

因此,雖然父母愛孩子的心可以理解,但在處理孩子打鬧的事情上,方法要得當。給他們機會客觀冷靜的分析和處理,孩子間的爭執,只要不出手、不危及對方的話,家長大可不必急於介入。讓孩子明白現實的矛盾,必須由雙方合力才能解決僵持不下的現象,達到雙方的目標。


培育孩子,不就是要學會這些人生大道理、在瑣碎事項中點滴聚合成她們的成長經驗嗎?

資料提供﹕聖雅各福群會渣打香港150週年慈善基金中環樂寧兒童發展中心經理註冊社工梁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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