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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代客探監控欺詐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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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5日 21:35
2013年06月0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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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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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出現首間提供代客探監服務的公司,以稍高於最低工資的時薪35元聘請兩女子代客攜帶物品及轉達口信探監,警方派出臥底,假扮囚犯及顧客破案,涉案兩名女子昨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還押候判。


控罪指出,兩名被告分別是33歲清潔工劉麗容及29歲無業婦帥少平,二人承認串謀欺詐懲教人員,誘使他們批准二人往荔枝角收押所探監,令有關人員作出違反公職人員職務的行為。另外,本案另涉7名被告,包括被指是主謀的男被告溫皓竣,將於本月14日審前覆核。


帶食物口信付254元 口信敏感沒傳遞

案發時,二人受僱於男被告溫皓竣開設的「曙光用品公司」,專門提供代往荔枝角收押所探監的服務。2011年12月6日,臥底警員喬裝顧客支付254元「探監費」,要求職員代為探訪一名由臥底警員喬裝的囚犯,並轉遞口信「乜都唔好講,認晒佢」,但職員稱口信太敏感而未能轉達,臥底顧客遂把口信改為「乜都唔好講,自己搞掂佢」。翌日被告劉麗容探監,向喬裝成囚犯的臥底警員說:「我代Paul探監」,臥底囚犯佯裝懵然不知:「邊個叫Paul?」劉稱不知道,她只負責帶食物和探監,臥底追問:「有無口信?」劉說:「無。」然後離去。另一臥底警員2011年12月6日向該公司繳付258元,要求向一名囚犯轉達口信「你嗰份畀埋你大陸個老婆」及代攜食物,翌日另一被告帥少平奉命工作。


訛稱囚犯朋友 探監2至3分鐘

警方於2011年11月17日,派出兩名卧底警員假扮顧客光顧該公司,要求代攜物品給兩名囚犯。翌日劉攜同物品,分別探訪了該兩名囚犯3分鐘及2分鐘。


參與行動的臥底警員均收到該公司提供的服務收據,以及職員代為探監完畢的確認電話。控方透露,劉曾探監18次,帥則探監14次,她們向懲教署職員訛稱是囚犯的「朋友」,但被探望的囚犯都表示不認識兩被告。


拘9人 兩人認罪 官:極可能判監

辯方求情指出,帥少平介紹劉麗容到涉案公司當兼職,起初二人派傳單宣傳代客探監服務,其後代客探監,每日工作4.5小時。裁判官練錦鴻斥責兩被告明知故犯,判刑須警誡社會大眾,極可能被判入獄,刑期亦相當長。練官續稱本案是首宗代客探監案,雖未有案例,但控辯雙方可參考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例。案件押至本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兩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KTCC20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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