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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涉燒區旗 下周四裁決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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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5日 21:35
2013年06月0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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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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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涉於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被控一項企圖侮辱區旗罪,案件至本月13日裁決,兩被告期間可保釋外出。


高級檢控官黎劍華結案陳辭時強調,從YouTube及無綫新聞片段的內容所見,被告古思堯和馬雲祺故意公開焚燒區旗,因此應判兩名被告罪成。


官:多不考慮犯案動機

辯方大律師詹鋌鏘表示,辯方不會挑戰控方案情,但案件裁決後辯方可能會上訴,希望裁判官杜浩成裁決兩被告的犯案動機,以及二人企圖侮辱區旗表達的信息。杜官表示,法庭一般不會考慮被告的犯案動機,只考慮其行為及意圖。


馬雲祺於庭外表示,去年4月1日的遊行是為了抗議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以及欽點梁振英成為現任特首,而區旗代表一國兩制,焚燒區旗就象徵了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案件編號:ESCC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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