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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當波踢 青年毆斃中年漢囚8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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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6日 06:35
2013年06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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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網友在facebook有紛爭,各自召人馬相約到旺角「講數」,最終演變成群毆,一名中年漢被打倒在地,復遭對方人馬將頭「當波踢」,半年後傷重不治。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為義氣」參與打鬥的17歲青年,他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昨被判囚8年。


現年19歲、報稱兼職船票售賣員的被告劉嘉誠原被控謀殺,其後獲控方同意改認誤殺罪。案發於2011年,被告一名朋友在facebook與另一黃姓網友有紛爭,雙方相約同年9月3日晚上到旺角新之城外談判,被告亦前往為朋友出頭。當晚11時,連同被告在內的大批人馬突然「兵分兩路」,從西洋菜街及亞皆老街掩至,向黃及事主一方施襲。黃遇襲後逃入商場,但事主走避不及,被眾人打到失去知覺,其後復遭被告及其他人如踢波般狂踢頭部。黃遂與朋友上前欲推開被告不果,被告後來更跳起,以右腳猛力踏向事主頭部。事主後來被送入廣華醫院,接受手術後一直留醫,病情反覆,亦無法與人交談。事主其後因受感染,於去年3月27日因腦傷及支氣管炎不治。


陪友講數 求情稱為獲友誼

辯方強調被告沒有案底,亦從無預謀和計劃殺人。背景報告透露被告天資聰穎,卻失去人生方向,致學業成績一直欠佳,惟他案發後已反省,明白罪大滔天,承諾會於監獄內進修。心理報告則指被告為了獲得同輩的友誼和認同,才會響應號召參與「講數」。暫委法官韋毅志判刑時指被告行為殘忍及橫蠻,又形容被告行兇的畫面非常「恐怖」。法官續說,即使被告因處於青年期而變得鹵莽衝動,亦非求情因素,被告須為其所作所為承擔後果。


【案件編號:HCCC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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