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部門首長可安排公務員受訓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6日 12:00
2013年06月06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政府公務員事務政策中,運作部門的首長可按照政府指定的權力範圍,在運作上有需要,亦有適合的公務員需接受一些與其職務相關的培訓時,按照既定的機制及規矩進行。

 

   高永文今天(6月6日)被問到有報道指衞生署助理署長級醫生獲批一年全薪進修假期時表示,了解到衞生署按照既定規矩,這是公務員規例當中容許的。他指出,培訓時間也是按照培訓內容所需而決定,故此需要一年時間是有可能的,若有需要,更長時間也可以。

 

   他表示,有人認為此事具爭議性,可能是基於培訓性質,當局尊重不同人士有不同看法,亦尊重及依仗律政司提供的專業法律意見,若部門署長認為部門內有公共衞生專家,因應現時國際上非常注重國際衞生條例的情況下,部門內部有通曉法律的同事,會對部門運作有幫助,是在署長的權力範圍內。

 

   高永文表示,一旦向執行部門賦予權力,部門當然要小心運用這些權力,確保是在工作上有需要,和不會影響部門的其他運作,並在公帑運用方面是合適的。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