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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獨厚商交所 金融中心將蒙污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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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7日 06:35
2013年06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自由黨黨魁田北俊要求立法會引用特權法,介入調查商交所與張震遠事件。此案極度敏感,一來交易所的穩健性與香港金融中心命脈攸關,二來張震遠是特首身邊的紅人,案件的調查過程不單要公正,更要讓所有人看得到公正。如今政府及證監會分別被指有包庇及監管不力之嫌,相關部門必須盡快在合理的時間內交代調查進展,讓公眾釋疑,否則公眾只能寄望立法會動用特權法介入調查,找出真相。


商交所案曝光後,便有人質疑政府有否包庇張震遠,以及證監會有否放生商交所。證監會周一到立法會解畫,強調證監會是獨立運作,但議員並未釋疑。田北俊更要求立法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商交所相關事宜。由於泛民主派議員大多認同動用特權法,加上動議由建制派的自由黨提出,令政府及證監會大為緊張,四出游說議員不要支持。


事件引起公眾質疑的,主要有兩點:(1)證監會有否雙重標準,嚴厲對待其他證券商但放生商交所;(2)為何市場傳言商交所財困已久,仍未見證監會採取行動。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峯早前質疑,假若證券商資金不足,性質屬於嚴重違規,一般要立即停牌及委派會計師核數,或是牌照到期後不獲續約,質疑證監會有否厚待商交所。亦有人質疑證監會未有「撤回」商交所的牌照,而只選擇用溫和的字眼「交回」,是留後路予商交所東山再起。


證監會則解釋,其實並非商交所自行交回營運牌照,而是證監會主動撤回其牌照;至於證監會對證券行與商交所的處理手法不同,是因為二者根本不同——證券行持有客戶資產,但商交所沒有,因此有不同處理。至於市場早已傳言商交所財困,證監又是何時發現商交所出現問題,證監會則以保密為由拒絕交代。


證監會的解釋,技術上有其道理,刑事調查期間確實有部分資料不宜披露;但其解說不獲議員接納,因為事件高度敏感。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交易所則是金融中心的重要制度組成部分,交易所的穩健性影響金融中心的命脈,如今一家交易所在財困傳言滿天飛一段時間後突然停止運作,更涉及刑事案件,公眾質疑監管當局有否盡責,有否及時介入還是「隻眼開隻眼閉」,也是合理的質疑。更重要的是,商交所創立者是現任特首身邊的大紅人,一度身兼行政會議及市建局的重要職位,偵訊調查過程絕不容許半點徇私,議員要求證監會交代有否厚此薄彼也屬合理。


公眾的要求很簡單,就是調查過程不單要公正,更要讓所有人看得到公正,如非必要,執法當局不應以「調查中」為由拒絕披露,否則只會令公眾得到一個「有所隱瞞」的印象。


如今刑事調查正在進行,執法當局應在合理時間內盡快向立法會交代調查的進展,披露愈多細節,公眾愈能釋疑,立法會也應密切跟進事件,促請政府交代詳情。如果執法當局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交代,甚或有所拖延,立法會就應全面介入,引用特權法賦予的權力,把事件查個水落石出,保住香港金融中心這塊金漆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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