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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早於2011年就私人會所續期開展討論時,已表明「傾向」為55間會所續約。經過兩年討論,局方表明會為所有會所續約15年,但會增加條款令會所加強開放,包括規定會所每月開放最少50小時、推行低收費會員計劃,及容許體育總會使用場地等,惟多名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既沒檢討收回地皮可行性,亦沒機制監察和懲罰會所是否有足夠開放,明顯是「失職」、「避重就輕」。
民政局昨公布為續期會所新增5個條款,以加強會所開放,包括開放時數增加、要推出低收費會員計劃等,惟條款中,既沒有為低收費會員名額設數目,亦未有限制開放時段。據本報了解,部分私人會所的低收費會員計劃,只有10多個至20多個名額,並要經會所審查考核,證明在運動上有所專長才有機會獲批,會籍只維持1年。局方強調,會所承租人有將開放計劃書交給民政局批核,日後須定期向局方提交使用率季度報告,局方會申撥款成立電子數據庫,而且會抽查承租人表現,必要時與執法機構跟進,惟未有提及實際罰則。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批評,經過兩年討論,政府新增的條件是企圖「蒙混過關」,且捉錯用神,並未有理會社會要求檢討有關用地作為會所的要求,而監察機制採取「誠信」原則,即局方甚少主動巡查,即使傳媒曾報道會所涉違規,局方都未有正視。
民政局昨公布為續期會所新增5個條款,以加強會所開放,包括開放時數增加、要推出低收費會員計劃等,惟條款中,既沒有為低收費會員名額設數目,亦未有限制開放時段。據本報了解,部分私人會所的低收費會員計劃,只有10多個至20多個名額,並要經會所審查考核,證明在運動上有所專長才有機會獲批,會籍只維持1年。局方強調,會所承租人有將開放計劃書交給民政局批核,日後須定期向局方提交使用率季度報告,局方會申撥款成立電子數據庫,而且會抽查承租人表現,必要時與執法機構跟進,惟未有提及實際罰則。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批評,經過兩年討論,政府新增的條件是企圖「蒙混過關」,且捉錯用神,並未有理會社會要求檢討有關用地作為會所的要求,而監察機制採取「誠信」原則,即局方甚少主動巡查,即使傳媒曾報道會所涉違規,局方都未有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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